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
关于2024年10月23日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和拟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陕州区高阳路中段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
邮 编:4721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三门峡广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石料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2024年10月23日 | 河南郑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 | 三门峡广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为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三门峡广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拟投资110万元建设三门峡广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石料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即本项目)。在现有工程生产线前端新增一条废石料破碎生产线,将现有工程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筛选下的大粒径石料由厂外石料供应商破碎改为厂区内自行破碎,破碎后的石料用于现有工程沥青混凝土生产。 | 一、营运期 (1)废气 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整形机、振动筛产尘点和皮带运输转载点(生产线皮带均设置密闭廊道)设置软管密闭收集颗粒物,收集的颗粒物进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以有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 运营期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 运营期主要为颚式破碎机、整形机、给料机、振动筛以及风机产生的设备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为除尘器收尘及振动筛筛上物(废石料)、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回用于沥青混凝土生产,振动筛筛上物返回破碎工序破碎后回用于沥青混凝土生产,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垃圾箱,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0398-3832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