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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三门峡市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9月1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01 17:37     字体:

三门峡市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91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三门峡市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91-20239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98-3836856/3830288

通讯地址:三门峡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三门峡市陕州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4721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三门峡美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甲基八溴醚、10003,4-二氟苯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陕开审〔2023〕8

 

20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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