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关于2023年2月16日受理和拟作出
行政审批(承诺制)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和审批(承诺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陕州区高阳路中段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
邮 编:4721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三门峡鸿瑞牧业奶牛养殖项目 | 2023年2月16日 | 福建江品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陕州区西张村镇水淆村西 | 三门峡鸿瑞牧业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西张村镇水淆村西,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205148°,北纬34.641328°,租用三门峡市陕州区西张村镇水淆村、凡村102.86亩(6.8572hm2)设施农用地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办公区、生产区及无害化处理区,项目建成后,奶牛存栏2000头,肉牛存栏400头,可年产奶7200吨,年出栏肉牛200头。 | 一、施工期 (1)废气 扬尘治理执行“六个百分百”、“两个禁止”、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管理,制定施工扬尘防治方案,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顺序,严格对建筑施工扬尘进行控制。 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采取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推土机,安装尾气净化器,尾气做到达标排放。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汽车排放监测制度。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及出入场地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水量。施工期无废水外排。 (3)噪声 针对施工期施工噪声采取合理选用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进行噪声污染防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砖块、混凝土块、废木料、钢筋头、废建筑材料包装物等。对于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建筑固体废弃物,如钢筋等需回收利用,对不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或随意丢弃,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指定地点,最后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全部得到合理处置。 二、营运期 (1)废气 ①牛舍恶臭 本项目采取调控饲粮(添加合成的氨基酸、增加饲料中非淀粉多糖含量等),改进饲养密度,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和干清粪工艺,保持牛舍相对干燥,及时清理牛粪,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牛场环境综合管理等措施进行恶臭防治。根据工程估算,厂界NH3、H2S、臭气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同时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②污水处理站、牛粪好氧堆肥恶臭 对集水池、水解酸化池、固液分离机、沼液贮存池等构筑物进行密闭,并通过密闭管道连接各处理单元,恶臭气体收集至“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堆肥车间封闭,负压收集废气至“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工程估算,污水处理站有组织NH3的排放浓度2.36mg/m3,排放速率0.0024kg/h;H2S排放浓度0.09mg/m3,排放速率0.0001kg/h。堆肥车间恶臭气体有组织NH3的排放浓度1.23mg/m3,排放速率0.0037kg/h;H2S排放浓度0.12mg/m3,排放速率0.0004kg/h。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排放限值。 ③饲料搅拌粉尘 采用TMR加料法喂养,将干草与外购的成品精饲料在饲料搅拌器内充分混合得到“全价日粮”,在饲料搅拌器内加工时,需按35L/t的加水量进行添加,以解决日粮中水分不足的问题,对抑制粉尘有良好作用,类比同类型建设项目,密闭混料箱及加水搅拌可抑制90%以上的粉尘排放,搅拌过程中粉尘排放量较少。根据预测结果,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经预测,TSP厂界处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湿式密闭搅拌措施可行。 ④沼气锅炉废气 沼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后,燃烧废气的NOx排放浓度15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3.75mg/m3,SO2排放浓度2.35mg/m3,可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燃气锅炉“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30mg/m3”的要求。 ⑤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油烟管道于屋顶排放。油烟净化装置去除效率90%,根据工程分析,油烟排放浓度0.57mg/m3,符合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604—2018)小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的标准限值。 (2)废水 养殖废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场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工艺流程为“格栅+集水池+固液分离机”;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和挤奶厅清洗废水以及预处理后的养殖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设施“水解酸化池+UASB厌氧反应池+沼液贮存池”进行处理,沼液全部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项目周边有农田面积满足沼液消纳需求,废水处理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中的相关规定。无废水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营运后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及牛群叫声。机械设备均在室内布置,并采取相应的减振基础等降噪措施;采取加强养殖管理,避免牛饥渴及突发性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经预测,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预测最大值44.0dB(A),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牛粪(包括干清粪牛粪、固液分离粪渣和格栅池废渣)送堆粪场好氧发酵堆肥处理,发酵产物约15%用于牛舍垫料,剩余部分作为有机肥外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废脱硫剂更换后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再生处置;病死牛及牛胞衣填埋井安全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垃圾桶分类收集后送至垃圾中转站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废活性炭,设置1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在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处置可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T/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处置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 0398- 3832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