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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关于2023年2月8日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承诺制)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08 17:10     字体:

关于202328日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承诺制)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和拟审批。现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陕州区高阳路中段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

邮    编:4721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三门峡市陕州区青龙涧河涧里村至杨家河村段河道治理工程

2023.02.08

河北宇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陕州区店子乡青龙涧河涧里村至杨家河村段河道

三门峡市陕州区水利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水利局拟投资1499.35万元对青龙涧河涧里村至杨家河村段进行河道治理项目,本项目治理段起始端位于店子乡杨家河村上游30m处,治理末端位于涧里水库库尾处,治理段全长为6.605km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两岸新建护岸总长5.25km(其中左岸新建1.893km,右岸新建3.357km),河道疏浚6.605km(桩号0+0006+605),拆除重建生产桥1座,拆除重建漫水桥3座,新建漫水桥1座,支沟口防护3条,修建排水涵2座,拆除重建交通道路205.0m

一、施工期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减少地面扰动面积、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设置围挡、机械开挖作业洒水抑尘、土方及时回填、临时堆放加盖防尘网、施工工地设车辆冲洗装置、运输车辆密闭、选用环保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车辆管理、减少怠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建筑垃圾:道路路面拆除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不可利用的送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要求。设置临时围挡,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快施工进度,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震或消声措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生态保护:严格控制作业带,减少工程占地;实施表土剥离暂存,后期用于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植被恢复及生态恢复;文明施工,禁止随意捕猎和惊吓各类野生动物,设保护动物宣传牌。

二、营运期

项目建成后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产生。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改善区域水环境,将加速城区内积水的及时排出,使流域的行洪能力极大提升,加速水体循环提升水体自净能力,也会对周边河道水质改善产生有利影响。因此,无需针对营运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0398-383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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