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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跟踪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15 15:51     字体:


三门峡市陕州区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跟踪评价自评报告

近年来,陕州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巩固深化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为抓手,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署推动、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各方协同、公众积极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食安办〔2021〕5号)文件要求,陕州区认真对照《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细则(2022年版)》要求逐项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门峡市陕州区地处河南省西部,豫、晋、陕三省交界的黄河金三角地区,2016年撤县设区,总面积1763平方公里,下辖4镇9乡,总人口35万人。全区现有食品生产企业17家,登记备案的小作坊43家;食品销售单位1207家,其中大中型超市7家;餐饮服务单位1386家,其中大中型餐饮店10家、学校食堂64家;大型农贸市场3个。2019年7月,陕州区根据省、市食安办统一部署安排,启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2021年1月,通过省政府食安委验收,被命名为“河南省食品安全达标区”。

二、主要工作

(一)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区委区政府始终将食品安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压实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列入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难点问题,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开展调研。二是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安排专项经费支持食品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等。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对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质,建成标准化菜市场快检实验室。安排专项补助经费用于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监管。三是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完成市场监管部门改革任务,加强市场监管部门标准化基层所建设,按照重心下移配齐配足基层执法人员,并配备执法记录仪、快检设备等执法装备,确保食品安全职责履行到位。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到位,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持续强化属地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打通监管网络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建立“基层吹哨、部门响应”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工作机制,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对辖区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上报,部门接到报告后,依照程序调查处置。四是深入开展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印发《三门峡市陕州区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实施标准制(修)订和风险监测、产地环境净化、农药兽药使用减量、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三小”治理提升、网络食品“净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优质粮食工程”攻坚行动,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五是实施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按照省、市食安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要求,陕州区迅速行动,召开专题推进会,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完成2160户食品经营单位分级分类工作,对首批23B级食品经营单位集中举办了食品安全总监聘任仪式,首批354户食品经营主体明确了具体包保责任人,完善了主体台账、责任清单,开展包保督导,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二)加强源头综合治理,严把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关。

一是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对疑似污染地块、点位土壤加密点种植情况开展调查并进行农产品样品采集。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散煤污染专项治理,提升“扬尘”污染治理水平。强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扩大管控范围,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升监测监控能力,实现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全覆盖。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打好水源地保护、清洁河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役,改善河流生态,加大流域两侧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提高水土保持能力,水环境质量整体得到提升与稳定。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依法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2个,确保群众用水安全。二是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监管,严格落实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基本制度,在农资经营门店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推行信用等级动态管理、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等机制,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纳入监管名录经营单位125家。组织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型商超、收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进出货台账,实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证明制,杜绝不合格产品的流通。累计建设电子追溯企业32个,均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综合管理平台,逐步实现了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收储运输、综合执法等追溯对接。建立农业投入品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公众、行业协会的监管作用,确保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质量安全。对农产品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22年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瘦肉精”、“利剑”行动等12次专项整治活动,检查生产基地410余次,抽检农产品样品3000余个;检查农资经营门店563家次;办理违法案件6起,处罚2.9万元,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监测,监测对象已基本覆盖我区所有农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样品6000余个,合格率达到100%;定量检测样品600个,合格率达99.9%;乡级定性检测食用农产品样品62400个,合格率达100%。配合省、市例行检测4次,采集蔬菜、水果、鸡蛋等样品63个,合格率达100%;采集饲料样品6批次,鸡肉、猪肉、牛羊肉样品4批次,鸡蛋6批次,合格率达100%。深入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快有机肥、高效缓释肥、水溶肥、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开展苹果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试点,推广“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有机肥+配方施肥”、“自然生草+绿肥”等3万亩,辐射带动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以二仙坡绿色果业有限公司为龙头,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等绿色防控技术,示范1万亩,带动2万亩。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及时完善修订农业技术标准,制定完善陕州区农业地方标准11项。持续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出台了“三品一标”奖励扶持政策,鼓励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踊跃申报。全区累计认证绿色食品25个、绿色农资2个、有机农产品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4个、名特优新3个。争取项目资金450万,高标准完成地理标志农产品(陕州苹果)保护工程项目。成功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苹果)标准化生产基地,增强了“陕州苹果”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品牌含金量,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条,从“果园采摘”等休闲农业、加工业等方面入手,拓展了苹果产业发展广度和深度,拓宽了增效空间,更重要的是为市场提供了更高安全标准的水果,提升了食品安全标准。三是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督职责,组织开展节假日期间粮油专项整治活动,加强粮食的质量安全监管。收购入库时严格按照国家等级、质量、水分、杂质等标准执行,卫生指标呕吐毒素、赤霉烯酮实行一车一检;收购结束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质量综合检验。储存期间管理中心一季度抽样检测一次,每年企业聘请第三方检验一次。每季度对收储企业进行一次专项质量检查,指导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仓储管理制度,确保托市粮和地方储备粮储存安全。完善检化验设施,购置粮食检化验设备,建立了专门的化验室,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招聘粮校毕业的检化验专业人才,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技术保障能力。五是加强粮食安全监测。每年对新收获的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品种进行质量检测、品质测报,无发现粮食质量问题。推进安全放心的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工程。截止目前,已有示范加工企业3家,示范销售店10家,示范配送中心1家。

(三)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一是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对进入我区进口冷链食品做到批批检、件件消,共规范出入仓来自巴西、法国、澳大利亚等地冷链食品累计232批次共348.69吨。累计核酸采样检测进口冷链食品835份,“人防”核酸检测4255人次,结果均为阴性。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15家食品生产企业签订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督促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累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2家次,小作坊26家次,发现问题87个,下达整改通知23份。三是加强食品销售环节安全监管。加大对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以及特殊食品等日常生活消费食品检查,严格核查食品的进货渠道,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食品销售安全,营造人民群众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98人次,检查食品销售者761户,发现风险问题5个,均已完成整改。四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安全监管。累计检查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1150余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5份。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完成大中型社会餐饮10家,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58家,覆盖率达100%。推进“6S”规范化管理模式,完成85家餐饮单位改造提升。完成了“两会”、“中高考”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6次,确保了餐饮环节饮食安全。五是严格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列入安全建设年的重要内容,综治部门牵头组织卫健、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校园内食品安全进行抽查,整治贩卖辣条和三无、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推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指导学校建立负责人和家长代表陪餐制度,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鼓励家长参与监督。在学校食堂扎实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全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安装100%。定期开展校园(托幼机构)食品安全自查,督促校园(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利用“豫食考核APP”学习培训,深入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六是严格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加强城乡接合部和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将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开展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及时更新食品经营者目录。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清源”“净流”“扫雷”“利剑”等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无照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未检验检疫畜禽肉产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农村食品经营秩序。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建立并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登记备案、体检、培训、报告制度,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七是严厉保健食品整治。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利用传统媒体、互联网、以及现场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对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户外等媒体进行深入排查,掌握“保健”广告发布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及时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约谈违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加强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协作,发挥联席会议牵头作用,形成整治合力。及时妥善处置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八是加强食品“三小”管理。严格落实《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将“三小”全面纳入监管范围,排查澄清“三小”底数,符合条件的纳入登记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实行食品摊点定点限时集中经营,杜绝点外流动食品摊点违规经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提升三小经营场所,开展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净化“三小”食品市场秩序。九是强化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完成监督抽检750批次,不合格26批次,合格率96.5%。开展食品快检611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99.5%。立案查办食品安全案件108起,抽检信息及核查处置信息均上传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公安部门2022年办理食品安全刑事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十是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建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完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报告、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各乡镇、各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事件处置方案,完善处置流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均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方案,相关人员熟悉程序内容职责。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022年共报告食源性疾病1007例

(四)推动食品安全齐抓共管,凝聚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一是深入开展宣传普法。不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学校食堂开放日”、粮食科技周等活动,利用电视台、微信朋友圈、抖音、手机短信、陕州日报、今日陕州、公交车候车厅、墙体标语、横幅等媒介,发挥乡村小喇叭作用,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彩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2022年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4次,培训监管人员90人次,食品从业者1200人次积极参与三门峡市电视台“食安三门峡”栏目,开展食品安全专题采访报道4期。制作食品安全科普视频,积极参加全省食品安全科普大赛活动。制作食品安全宣传版面30块、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发送手机短信5000余条LED显示屏滚动标语25000条次。建立校园内食品安全宣传阵地,制定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课程计划,利用电子屏幕、学校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二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将食品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22年归集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2160条、行政处罚信息115条,监督抽检信息1361条。公布陕州区2022年第一批诚信建设“红黑榜”,14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列入诚信“红名单”。三是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机构作用,制定实施行业协会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促使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互律作用,主动发现解决行业共性隐患问题。四是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员工举报制度,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鼓励企业员工举报违法行为。聘请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按时限进行回复,2022年办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件156件。五是提升风险交流能力。建立食品安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区食品安全办、市场监管局、农业局、畜牧局等单位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解疑释惑和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情况。建立舆情监督机制,及时收集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及时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件。六是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在学校、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建立保险机构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确保赔付及时到位。鼓励行业组织、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方面。一方面,经营者普遍存在侥幸心理。由于食品安全违法成本低,造成食品经营者普遍存在一种侥幸心理,导致部分经营者为追求更大的利润,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一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不仅环境差、卫生不达标,而且人员流动性大,缺乏自律和诚信意识,这些都成为食品安全和监管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另一方面,职能部门责任压得不实。食品安全问题贯穿生产、加工、运输、贮存、销售全过程,其监督和管理涉及政府多个部门。部分职能部门存在工作棚架、互相推诿现象,有时在遇到疑难问题、新问题时,会存在畏难情绪,以法规、标准不全,职责不清等种种借口,或不作为、或不管不问,或一推了之。

(二)监管力量方面。一是人力资源不多。2019年5月机构改革以来,市场监管由原工商、质检、食药监、物价、盐业等执法人员多部门组合,但目前,我区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仅60人,食品安全监管面积大、战线长、监管基础薄弱、动态性强,监管率不能达到100%。二是业务能力不够。食品安全监管专业知识强,但我区现有专门从事食品监管执法人员平均年龄52岁以上,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与全面完成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缺乏监管依据。虽然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快速检测,可以对产品的质量进行初步判断,为抽检提供向导,但检测结果不具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执法依据,只得依赖第三方机构检测结果,导致监管效率不高。四是财力保障不足。按照有关规定,第三方机构检测按区域总人口千分之四比例抽查检验,我区应每年不少于1200批次,经费应不低于60万元。从我区实际来看,目前抽检经费还得不到足额及时保障,发现可疑食品不能及时开展抽样检验,锁定证据,致使执法监管陷于被动状态。

(三)食品经营单位方面。一是规模化程度较小。大多数规模偏小,管理和技术水平偏低。二是规范化程度偏低。大多数小作坊规范化程度不高,生产条件简陋,加工场所人物交叉,半成品、成品任意摆放,随意性较大,不能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三是标准化程度不高。各食品生产企业虽然都制定了相应的产品执行标准及管理制度,但是在实际检查中,受工作人员文化素质、生产成本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不能完全按照既定的标准和制度严格实施。

(四)体制机制方面。一是联合执法效果不明显。各部门联合执法频率低,普遍存在“主管部门热、协作部门冷”的现象,各职能部门信息互通量少,震慑效果不佳,不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有奖举报作用未有效发挥。虽然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和举报渠道,但实际效果还没有完全发挥。公众举报的积极性还不高。三是普法宣传创新不够。在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法等方面,多数还是老一套,变化不大、措施不灵、方式不活、针对性不强、吸引力不大。个别单位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缺乏创新的意识,普法宣传工作没有深度和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

(一)压实主体责任,细化任务分工。

一是充分发挥区乡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每季度或半年应召开一次联席会,任务明确、措施得当。加强食品安全办建设,充实食品安全办力量。二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职能部门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按照政府监管、行业约束、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真正形成动态长效监管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安全意识。

一方面,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导向作用,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另一方面,由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增强经营单位法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法治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把好食品安全“准入关”。

(三)严格监管执法,消除监管盲区。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对达不到卫生条件要求的食品单位坚决不予以发放证照,对经营条件十分差、安全隐患十分严重的无证经营单位坚决取缔。二是提高监管频次。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大型商超等重要场所的监管力度和频次,确保各食品生产单位落实好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三是开展专项整治。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针对全区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难点,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守查保”、“三粉”(粉条、粉丝、粉皮)、食醋专、保健食品等专项治理活动,查找短板弱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确保补齐漏洞。四是加大惩处力度。对三小治理提升、校园周边等食品安全重点环节下大力气查处,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顶格处理,绝不手软。五是健全完善机制。推动形成分层分级包保工作责任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各级领导干部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包保督导,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精准防控风险,形成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机统一、相互衔接的工作闭环。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

加快培养一批专业技术精、业务能力强,年富力强的专业化执法队伍。一是完善食品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和机制,建立人才队伍监管能力核心评价指标体系,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等。二是强化食品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保障,特别是法制保障,坚持以法制保障推进食品监管人才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继续开展食品监管人才队伍培训,切实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规范和指导工作的实际能力,提高执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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