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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跟踪评价和专项督查的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28 09:28     字体:

三门峡市陕州区

关于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跟踪评价和专项

督查的自评报告

 

市创食办: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食安办〔2021〕5号)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开展跟踪评价和专项督查的通知》(三创食办〔2021〕4号)文件要求,陕州区认真对照《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细则(2020年版)》要求逐项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门峡市陕州区地处河南省西部,豫、晋、陕三省交界的黄河金三角地区,2016年撤县设区,总面积1763平方公里,下辖4镇9乡,总人口35万人。全区现有农贸市场2个、食品生产企业13家、登记备案的小作坊37家、食品销售单位1176家、小经营店890家、餐饮服务单位1082家、单位食堂107家。

二、创建情况

2019年7月,陕州区根据省、市食安办统一部署安排,启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2020年12月,通过省政府食安委验收,被命名为“河南省食品安全达标区”。近年来,陕州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连续五年被市政府食安委评为优秀单位。2020年2月,成功入选中国特色小吃十佳县市。7月成功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

1.陕州区自创建以来,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持续加大治理整顿力度,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参与监督。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

2.自2019年起,每年农产品和食品检验量均达到4批次/千人要求。截止目前,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抽检768批次,任务完成率102.4%,合格率97.5%,不合格19批次,不合格率2.5%。配合省抽、市抽336批次,合格326批次,合格率97%,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率3%。不合格食品均依法核查处置。各乡镇监管所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累计快检食品592批次。农业部门抽检蔬菜、水果、食用菌2074批次,发布简报11期,合格率99.5%;定量抽检180批次,合格率100%;配合省级例行抽检2次,采集蔬菜、水果、食用菌样品45批次,配合省厅监督检查2次,采集蔬菜、水果、鸡蛋、水产品、养殖场槽料、水样、尿液等样品32批次,全部合格;配合市级例行检测2次,采集蔬菜样品22个,全部合格。“瘦肉精”检测3500个。13各乡镇检测室正常开展工作,检测农药残留49600个样品,实现了乡镇检测常规化和全覆盖。

3.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完成率达100%,公开的监督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100%。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办理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1起,罚没假冒伪劣食品400余公斤,罚没款18.4万元。公开行政处罚案件21起,公示食品抽检信息13期,768批次。监督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100%。公安部门立案查办食品类犯罪案件共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案件均依法立案,无有案不查、查而不办或违法办案的情况,每一起调查终结的案件均及时依法作出了处理决定。

(二)党政同责落实到位。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抓手,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每年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主要领导进行食品安全工作调研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和创建工作重大问题。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印发《陕州区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意见》《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定《关于公布陕州区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列入区委巡察、区委区政府督查主要事项,党政目标考核比重提高到了3%以上,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制定《陕州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工作推进会,进度督办会等,区政府与创建成员单位签订《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责任书》,层层分解创建工作指标,层层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区人大、区政协全过程参与创建工作,区委区政府督查局把创建工作与民生实事项目同督查、同考核,使创建工作得到高效推进。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陕州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任务清单的通知》,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区委区政府按照要求每年年底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2.监管体制机制完善。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对区食安委适时进行调整,区长任主任、成员单位均由各单位一把手担任,下设食安委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提升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职能。成立以区委书记为政委、区长为指挥长、其他区级领导为副指挥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指挥部,下设“一办四组”统筹协调推动创建工作。各乡镇调整了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均有乡镇长任主任,充实乡镇食品安全办工作人员。各行政村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站,建立了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进一步完善了区、乡、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公安部门组建食药环侦查大队,配备7名执法人员,加大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同时,深入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在乡镇设置派出机构,成立9个市场监管所,110余名基层所执法人员已基本到位,并明确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印发《关于建立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方案》,《关于建立危害农产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方案》,健全部门间联动机制,实现监管、执法、抽检信息共享。

3.经费保障有力。建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必要的监管执法条件,及时拨付年度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经费,安排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专项工作经费并逐年增加,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经费保障。2019年投资100余万元,对世纪大道农贸市场进行提升改造,被授予“三门峡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流动红旗”称号;2020年投资300余万元,按照二星级标准改造提升海联农贸市场,新扩建美食城1000余平方米,商户达到120余户,均设立了食用农产品检测室,达到了上级规定建设标准;投资1000余万元改造主城区500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场所;投资1300余万元的龙飞农贸市场正在加紧建设,建成后将极大满足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需求。2021年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是唯一一家得到三门峡市支持农产品安全监管平台建设资金24万元,争取省级追溯补助项目10万元,新建追溯点5个,区累计建设质量安全追溯点43个。

(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

1.耕地污染有效治理。印发《三门峡市陕州区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三门峡市陕州区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考核工作办法》,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对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对点位土壤加密点种植情况开展调查并进行农产品样品采集。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新建项目准入管理,加快排污许可管理,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高污染燃料设施拆改,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建设,持续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进铝矾土、石料等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强化秸秆禁烧工作,严格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规定,控制面源污染。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散煤污染专项治理,全面提升“扬尘”污染治理水平,深入推进“三散”污染治理。加强尾气检测,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摸底,强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不断扩大管控范围,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不断提升监测监控能力,实现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全覆盖;进一步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推进雨污分流,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役,依法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2个,确保群众用水安全。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役,开展青龙涧河、南涧河河道综合整治,建设弘农涧引调水及六河治理工程,改善河流生态流量打好全域清洁河流攻坚战役,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役。全区1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3个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保持稳定,青龙涧河北梁桥出境断面水质21项全因子指标稳定达标,南涧河东七里出境断面水质实现稳定达标,水环境质量整体得到提升与稳定。积极推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坚持“先治理,再开采,边治理,边开采”的原则,努力实现开采与保护的良性循环,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大流域两侧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提高水土保持能力,减少水土流失。

2.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有力。加大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监管,严格执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落实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开展饲料兽药“告知、承诺”活动,提升饲料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农户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健全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台账,全面掌握农药兽药使用品种、数量,特别是各类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农药兽药使用情况。累计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共55家。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管理规定,病死猪无害化处理4541头,病死畜禽处置全过程可追溯。制定《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开展农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物质、水产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兽药抗菌药治理,2019年完成45个土壤样品常规6项和其中10%以上的土壤样品的中微量元素和重金属元素测定。在玉米、葡萄、番茄上安排了3个肥料田间试验,发放1000份施肥建议卡。2020年完成土壤样品采集98个,安排5个田间试验,发放50000份施肥建议卡,制作测土配方施肥手机app一个。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61万亩,亩施化肥折纯量在18公斤以内,化肥利用率提高0.5个百分点,推广配方肥3500余吨,推广面积35万余亩。调查汇总小麦施配方肥20.4万亩,比常规施肥亩增产25.5公斤,亩节肥1.2公斤(纯量),亩增收48.1元,小麦增收981万元:玉米施配方肥17.2万亩,比常规施肥亩增产21.2公斤,亩增收38.6元,玉米总增收664万元,小麦、玉米共增收1645万元。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逐步规范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行为。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衔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模式,累计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数量1612.5吨,1193份。推进农产品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逐步完善追溯体系,累计建设质量安全追溯点43个,多个产品可以实现带码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网进入试运行,21个生产经营单位注册登录国家平台,17个单位注册登录省级平台。

3.粮食质量安全保持较高水平。认真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建立了监测制度及台账,规范粮食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行为,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市场监测和预警体系,逐步完善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意识。制定《陕州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陕州区粮油流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完善粮食收储销台账。加强粮食储存和检验能力建设,购置粮食监管执法装备,提升粮食安全检测能力。健全完善超标粮食处置制度,制定《陕州区超标粮食处置办法》、《超标粮食处置制度》,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政策性粮食购销存环节监管、“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等专项检查,做好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严格实施全过程监管。

1.执行最严谨的标准。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培训工作,建立完善学习培训机制,区农业、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每年制定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学习、在线学习、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形式,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食品生产企业均制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度并严格执行。

2.严格遵守许可条件和相关行为规范。认真落实许可制度,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全部取得许可或备案登记,并持续保持许可或备案条件。严格执行国家食品生产经营规范,依法依规公布相关信息。行政区域内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普遍实施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出台《关于加强质量认证工作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鼓励企业积极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积极参与国际互认的质量体系认证。有机食品认证企业1家,绿色食品认证企业9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1家。

3.严格食品生产环节监管。推行食品安全“6S”管理,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出台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现场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发现问题的整改率达到100%。每年对辖区所有生产企业都进行分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档案健全。

4.严格流通销售环节监管。加强食品销售流通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虚假标识、超过保质期、腐烂变质食品打击行为,开展“国庆中秋”、校园周边、农村、散装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食品销售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推动食品销售经营者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推进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实行食品安全“6S”规范化管理,建立食用农产品检测室,在明显位置公示检验结果。建立农贸市场准入制度,实行食品农产品合格证。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对销售食品实行风险分级管理,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制定印发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落实监督检查频次达到风险分级管理要求,食品销售类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覆盖面、动态管理率达到100%。

5.严格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实施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制定《陕州区食品行业发展规划》,优化产品结构,积极推进传统主食及中式菜肴工业化、规模化生产,深入发掘地方特色食品和中华传统食品。大营麻花、观音堂牛肉、十碗席已具规模。加强网络订餐监管,督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线下线上同标同质,完善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工程,鼓励社会餐饮单位采取“互联网+明厨亮灶”方式。落实餐饮服务“6S”管理,开展“车间革命”、“厨房革命”活动,推进餐饮门店升级改造。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对全区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企业,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印发《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全餐厨废弃物收、运、储监管制度,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做好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与辖区内餐饮饭店、学校食堂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签订收集运输协议,建立处理台账。加强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宗教场所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督管理,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确保了不发生食物事故。

6.严格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列入安全建设年的重要内容,出台了《陕州区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建立并实施综治、教育、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综治部门牵头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卫健、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校园内食品安全进行抽查,整治贩卖辣条和三无、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落实校园食品留样和双人双锁安全机制,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推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校园周边经营行为,营造校园周边安全、有序的食品安全经营环境。严格落实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指导学校建立负责人和家长代表陪餐制度,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鼓励家长参与监督。在学校食堂扎实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全区学校食明厨亮灶安装100%。定期开展校园(托幼机构)食品安全自查,督促校园(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利用“豫食考核APP”学习培训,并组织开展抽查考核。深入推进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7.严格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将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开展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及时更新食品经营者目录,做到持证经营率达到100%。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清源”“净流”“扫雷”“利剑”等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无照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未检验检疫畜禽肉产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农村食品经营秩序。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建立并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登记备案、体检、培训、报告制度,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8.严厉整治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成立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领导机构,制定《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专题部署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利用传统媒体、互联网、以及现场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对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户外等媒体进行深入排查,掌握“保健”广告发布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及时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约谈违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加强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协作,发挥联席会议牵头作用,形成整治合力。及时妥善处置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9.加强食品“三小”管理。严格落实《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将“三小”全面纳入监管范围,日常监管全覆盖。印发《陕州区推进“6S”管理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化管理行动方案》、《“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排查澄清“三小”底数,符合条件的纳入登记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基本消除“三小”无证生产经营问题。实行食品摊点定点限时集中经营,杜绝点外流动食品摊点违规经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提升三小经营场所,开展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净化“三小”食品市场秩序。

10.严格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和抽样检验,并对发现问题进行核查处置,出台《食品相关产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巡查,规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及标识标注,对发现的问题依法采取措施,确保了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实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者现场监督检查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并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上对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1.查办案件及时彻底。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严厉打击食品刑事犯罪,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从重判罚。2020年,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8起,罚没款共计21.15万元;2021年立案查处案件21起,罚没假冒伪劣食品400余公斤,罚没款18.4万元。公安部门2020年立案查处食品类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2021年立案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案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立案,侦查率100%。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涉食违法案件公诉率、审判率100%。完善政法机关和监管部门协调机制,印发《关于建立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方案》,《关于建立危害农产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方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对执法、案件会商、案件移交、调查取证、配合办案、鉴定检验等一系列具体的问题进行了规范。

2.加强基层综合执法。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市场监管部门改革任务,成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陕州分局,设立9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基层所执法发人员不少于整合部门的原有监管执法人员总和,覆盖全部乡镇,并规定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综合执法机构职责明确,机制健全,运行顺畅。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到位,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持续强化属地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打通监管网络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建立“基层吹哨、部门响应”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工作机制,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对辖区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上报,部门接到报告后,依照程序调查处置。

(六)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1.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均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每年食品安全培训均超过40小时,抽考率合格率>90%。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均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直接接触入口人员均取得健康证明。

2.落实生产经营者自查制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主动监测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隐患的,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如实记录停止生产、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的相关信息。

3.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责任。健全食品追溯体系,制定《陕州区商务局关于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活动方案》,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生产、销售、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制度,确保产品可追溯。不断加强畜禽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蔬菜种植、流通等环节的有效监管,构建政府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七)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全面推行农业生产规范化生产,建立规范化生产制度,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生产过程记录制度。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培育新型农业生产服务主体。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减少农药兽药使用。大力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按规定完成新收获和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检测,推进放心主食放心粮油工程。争创“中国好粮油”之“示范县”及“省级示范企业”。购置大型、智能型、先进植保机械,探索农机农艺融合模式,扶持、发展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开辟专业化防治的新路子。引进植保新机械、新农药,大力推进农药减量增效,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建立小麦、玉米、等专业化统防统治核心示范区6.3万余亩,大力推进航空植保无人机、大型植保机械,辐射带动开展农作物统防统治20万亩左右,有效提升了合作社防治能力,提高了农药利用率,减少了农药使用量和用药次数,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推广使用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性诱剂、黄板、天敌、生物源农药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累计推广安装太阳能杀虫灯4000余盏,黄(蓝)板100万张,有效控制农作物病虫害,促进农业增效、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2.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制定《陕州区食品行业发展规划》,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鼓励食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积极引导食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加强与电商平台深度融合。建立阿里巴巴“农村淘宝”服务站34个,京东村级服务中心合作点16个,邮乐购182个。各村电商服务站对贫困村的服务已达到全覆盖。

(八)能力建设明显提高。

1.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印发《陕州区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方案》和《陕州区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管理制度》,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采取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工作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完善经费保障等多个方面举措,从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员数据库、持续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廉政教育等多个方面入手,构建起有利于检查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2.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全区设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18个,乡镇覆盖率100%,覆盖辖区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加强人员培训,对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物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病例、异常病例进行监测,及时规范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加大食品安全快检能力建设,采购大型快检车1辆,快检设备8套。加快食用农产品、畜产品检验机构建设,配齐检验机构人员,足额保障检验经费,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畜产品检验机构双认证。

3.强化食品抽样检验。每年制定并实施食品监督抽检计划,以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致病微生物等为重点检验项目,抽检品种覆盖米、面、油、肉、蛋、菜、水果、水产品等重点品种和小作坊加工品种。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768批次,配合省、市抽检122批次,按要求完成年度食品快检任务,抽检592批次。农业部门抽检蔬菜、水果、食用菌2074批次,区级定量抽检180批次,配合省、市抽检99批次,检测“瘦肉精”3500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农药残留49600个样品,实现了乡镇检测常规化和全覆盖。健全并落实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机制,农业农村、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衔接顺畅,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100%。

4.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建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陕州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报告、信息发布工作程序。2020年11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组织指挥、应急保障、信息报告制度,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能力。各乡镇、各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事件处置方案,完善处置流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均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方案,相关人员熟悉程序内容职责。建立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舆情,迅速响应处置,定期发布食品安全预警。

5.积极创新创优。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传递快、动态更新及时的优势,为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安装“豫食考核”APP,提升监管效能。为辖区内监管对象建立电子档案,推进食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大力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并顺利通过验收。加强媒体宣传报道,2020年以来,先后在国家、省、市、区级媒体宣传报道129篇,连续五年被市政府食安委评为先进工作单位。

(九)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1.提升风险交流能力。建立食品安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区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农业局、畜牧局等单位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解疑释惑和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情况。建立舆情监督机制,及时收集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及时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件。

2.宣传普法深入开展。不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学校食堂开放日”、粮食科技周等活动,利用电视台、微信朋友圈、抖音、手机短信、陕州日报、今日陕州、公交车候车厅、墙体标语、横幅等媒介,发挥乡村小喇叭作用,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彩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校园内食品安全宣传阵地,制定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课程计划,利用电子屏幕、学校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对乡村、街道社区、重要场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的覆盖率达100%。

3.促进行业协会作用发挥。积极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机构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行业协会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促使本地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互律作用,主动发现解决本地行业共性隐患问题。

4.投诉举报机制完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公布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保持网络投诉举报24小时接通,按法定时限进行回复,2019年受理投诉举报61件,2020年受理投诉举报76件,2021年受理投诉举报176件。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员工举报制度,鼓励企业员工举报违法行为,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出台《陕州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聘请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5.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制保险工作。在学校、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建立保险机构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确保赔付及时到位。鼓励行业组织、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

6.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健全。建立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对因食品安全产生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者纳入“黑名单”,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在土地、金融、许可等各领域进行联合惩戒。引导广大企业树立“诚实守信者荣,失信败德者耻”的理念,积极培育诚实守信的市场经营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下步,我们将根据省、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和创建工作要求,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继续深入巩固和深化创建工作成果,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自评情况

对照《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细则(2020年版)》9个方面,178 条评价标准,我区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经自查,我区无否决项事项,符合河南省食品安全达标区跟踪评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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