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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日期:2022-01-26 09:21     字体: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D411200000000202201180001

三门峡市陕州区王家后乡柏树山村清水河桥上游200米,朱子豪在锦江公司大桃源四采区尘土飞扬,污水顺山区沟中直接流到黄河里,车辆噪音严重,车辆使用国三车辆。地方保护严重,有检查就通风报信。并存在私采煤矿现象。近日仍在施工中。举报人表示可以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

陕州区

生态、噪音、水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群众反映的矿山实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陕县大桃园铝矿,位于陕州区王家后乡柏树山村。朱子豪是该铝矿施工队负责人。该矿办有采矿许可证,主要开采铝土矿 ,开采方式为露天和地下开采 ,2020年12月换发新采矿证,有效期限:自2020年12月3日至2030年12月3日。该矿于2019年4月开始开采,矿区配备有洒水车、雾炮机等控尘设备,施工期间有防尘措施。矿区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和处理后供附近村民浇地。群众反映流入黄河的水,是矿区旁边兴龙涧河(即清水河)的河水。2022年1月19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对兴龙涧河柏树山段河水进行了取样化验,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

2、该矿生产使用车辆共12辆,经陕州区交通运输局人员核实均为国Ⅴ车。该矿距最近的村庄王家后乡柏树山村湾子组约500米,最近的住户家中无人居住,且车辆一直在矿区内运行,噪声不会对村民造成影响。

3、该矿自2019年开始开采,期间省、市、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多次进行随机检查,检查期间矿区均正常运营,不存在一有检查就有人通风报信的问题。

4、根据地质构造情况,煤、铝资源属于伴生矿,该矿在实施露天开采作业时,剥离表层浮土及矿层时,开采有伴生煤,开采的伴生煤贮存在矿区内,没有对外销售。2022年1月11日该矿已经停工。

部分属实

陕州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王家后乡政府等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持续常态化加强矿山企业巡查巡检,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做好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协调,建立好矿群关系,维护好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

已办结


X411200000000202201180001

三门峡市陕州区王家后乡瓦叉坡中铝采区,有一台非法移动式破碎机,长期破碎铝矿石,每到夜间或没有督察组时在没有任何环保防护下肆无忌惮地破碎,给周边带来巨大噪音,影响人们正常休息,也给周边空气、土地、耕地带来巨大污染。村民多次举报上级主管部门,县环保局、乡环保站也多次检查,每次都能在检查人员到来前及时撤离现场。村民对此非常质疑,请求督察组依法查处,根治实际问题。

陕州区

噪音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群众反映的矿山实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陕县香草洼铝矿,位于陕州区王家后乡朝阳村,有采矿许可证,主要开采铝土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和地下开采,2019年1月20日换发新采矿证,有效期限:2019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20日。2021年11月2日,陕州区王家后乡政府工作人员在矿山巡查时,发现观音堂镇阮坪村村民曹某某于2021年9月18日擅自建设移动破碎设备,未办理任何手续,10月5日开始破碎石料。工作人员立即向其下达责令停产通知,停水停电,要求其立即拆除生产设备、撤离人员、恢复地容地貌。该破碎设备位于矿区内,未占用耕地。

2、2021年11月5日,工作人员再次核查该区域,移动式破碎机已清走,现场物料已清理。2022年1月17日,工作人员对中铝陕县香草洼矿区巡查时未发现有移动式破碎机。

3、陕州区生态环境部门、王家后乡政府均未接到过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陕县香草洼铝矿矿区擅自建设一台非法移动式破碎机的群众举报。

部分属实

陕州区政府责成王家后乡政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对违法采矿、违法生产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严管严控,坚决杜绝非法开采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发生。

 

已办结

给予王家后乡朝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宋保祥同志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D411200000000202201190005

陕州区大营镇兀家洼村赵庄村G310国道项目施工时修桥破坏山体结构造成周边水土流失严重,致使村里花椒树和梨树两年无收成。对前两次举报的回复,举报人认为公示内容不属实。

陕州区

生态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1、三门峡市国道310南移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经过河南省水利厅批准,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工作符合《水土保持法》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2、2022年1月21日,国道310南移项目公司再次与举报人进行沟通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举报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3举报人之前两次反映的问题,由市公路局组织相关单位人员两次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由有关单位出具证明,分别于2022年1月8日、1月17日对问题所反映内容予以回复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符合是情况。

 

不属实

市公路局要求G310项目公司、陕州区指挥部办公室与大营镇政府、兀家洼村委等相关单位积极开展沟通协调,耐心向群众解释相关政策,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将问题妥善解决。

 

已办结


X411200000000202201190002

陕州区王家后乡柏树山村地处黄河支流清水河中游,河道流经我村12个村民组,长达5公里多,河床两岸居住村民1300余人,滩岸两侧拥有土地800余亩,各种树木5万余棵。由于近几年矿山开发管理混乱,矿渣乱堆乱倒,形成了河道堵塞,目前河道有两处堵塞严重。一是中铝公司观音堂矿区排渣乱倒,致河床形成岩塞湖,河水上涨3米深,3000米长。二是锦江公司小桃园矿区矿渣直接堆存在河床两侧,长约300米,高约20米,导致河床变窄排水不畅,2021年汛期险情加重,政府多次组织沿河村民暂时弃家避险。洪水后矿渣淤积导致河床抬高2米多,目前已严重危及到村民的生命生产安全。

陕州区

生态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陕州区王家后乡柏树山村共有13个村民组,1430口人,全村耕地加退耕还林土地共计2389亩,其中耕地1274亩,其他土地1115亩。群众反映的清水河实为陕州区境内的兴龙涧河,系黄河一级支流,发源于陕州区硖石乡石门沟村,最终经陕州区王家后乡刘家山村入黄河。王家后乡柏树山村处于兴龙涧河中游,该村靠近河道旁边的有11个村民小组,河道两旁种植有1万余棵树木。

2、群众反映的中铝公司观音堂矿实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陕县观音堂南谢村铝土矿,该矿于2016年11月取得采矿权,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采矿权有效期自2016年11月15日至2026年11月15日兴龙涧河支流贺村青天窝段流经该矿区,该支流全长4.9公里该矿2016年11月取得采矿权后对矿区范围内历史遗留问题进行生态修复,期间部分矿渣滑落河道,导致河道阻塞,该公司在阻塞河道处埋设30米直径1米的排水管道虽然该矿在阻塞河道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但是仍未完全达到行洪要求陕州区水利局依据《河道管理条例》2021年4月30日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15日内对河道矿渣彻底清除。2021年汛期约20余米河堤塌入河道中,造成河水上涨0.8余米长约180米。截止2022年1月3日,该矿已经对水毁的河道进行清理,并河堤加固。2022年1月5日,陕州区水利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该段河道已达到行洪要求。2022年1月22日,陕州区水利局工作人员会同王家后乡政府人员再次进行了现场核查,该段河道完好。

3、群众反映的锦江公司小桃园矿区实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陕县大桃园矿区该矿办理有采矿许可证,2020年12月换发新采矿证,有效期限:自2020年12月3日至2030年12月3日。2019年2月该矿《黄河南岸铝土矿整治陕县大桃园铝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三门峡市水利局批准2021年该矿区因开采兴龙涧河旁边矿区,考虑到陕县大桃园铝矿在兴龙涧河旁边的开采区域距离兴龙涧河河道较近,容易造成河水倒灌采坑,易发生安全事故等因素,委托河南豫西水利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三门峡锦江矿业有限公司大桃园矿区河道施工导流工程建设方案》,2021年11月18日经陕州区水利局批准(三陕水行许字〔2021〕35号)。该矿按照方案要求将临近矿区边河床抬高,使得原河道往东边移了约5米左右。2021年汛期由于陕州区多次发生超50毫米的降雨,极易发生泥石流及山洪灾害,王家后乡政府曾多次组织群众转移以确保安全河床抬高是该矿按照设计方案所做的施工导流围堰目前,该矿已将河道恢复到原有位置且满足行洪要求,同时在河道东边群众地边修建护坝。2022年1月22日,经陕州区水利人员现场核查该段河道恢复到原有位置能够满足行洪要求

部分属实

陕州区政府责成区水利局、自然资源、王家后乡政府等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持续常态化加强矿山企业巡查、巡检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开采,矿区物料要按要求规范堆存,杜绝占用河道现象发生,维护好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守护好辖区的绿水青山

已办结


X411200000000202201190003

陕州区硖石乡顺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增加的石料加工和道板砖生产线环评报告已经送到陕州区环保局一年多了,举报人多次到环评科,陕州区环保局,至今也不审批。

陕州区

其他污染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 三门峡顺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陕州区硖石乡硖石村主要经营石料加工销售等业务。该公司年产100万吨石材加工项目2018年9月通过原三门峡市陕州区环境保护局审批2019年1月10日通过验收,2020年6月29日办理排污许可证

   2、公司2019年在年产100万吨石材加工项目东侧新建年产320万吨砂、石粉生产线项目和年产5万块道牙、盖板项目。经查,三门峡顺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0万吨砂、石粉生产线项目于2019年3月在陕州区发改委备案月开工建设,2019年5月原陕州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企业停止建设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2020年9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机制砂行业在产业布局、准入、项目规范建设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12月向陕州区人民政府致函,建议陕州区根据当地环境容量、市场需求、运输能力等因素合理化制定砂石项目发展规划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规划编制实施前,暂停此类项目备案。按照上述要求,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对上述类型项目予以暂停审批。

3、该公司年产5万块道牙、盖板项目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2019年11月原三门峡市陕州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企业停止建设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2020年5月30日该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2年1月11日递交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2022年1月17日该局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部分属实

责成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要切实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建设项目要提前介入,指导企业做好环评办理所需前期资料,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加快审批速度,支持服务好陕州区的项目发展。

已办结


D411200000000202201190001

陕州区观音堂镇江树腰村中国铝业公司说是开采铝,但实则从2020年冬天开始开采煤矿,大约开采了7万-10万多吨,同时在开采煤矿的过程中排放大约1万吨的CO2,,不知排放的这些废气是否采取措施得到正确处置。中国铝业开矿所挖的土倾倒在贺村与观音堂镇中间的河道边,下雨后这些土堵住了河道,每年督察组来的期间,他们会清理河道,督导组走了之后他们继续倾倒,2021年下大雨过后,河道塌了掩埋了河道边的村民家的坟墓,也将村民种植的药材淹没,同时侵占了河边的耕地。中国铝业存在应付检查、虚假整改、明知故犯的情况,没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环保责任,如不加以整改,不久后这些废土将流入黄河,涉及严重的违法犯罪。

陕州区

水、生态、大气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群众反映的矿山实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陕县观音堂南谢村铝土矿,该矿2016年11月办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16年11月15日至2026年11月15日,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该矿共有11个开采区,涉及观音堂镇段家门村、江树腰村,王家后乡龙潭村、贺村和柏树山村等区域。在江树腰村的主要是第五采区。在铝土矿开采过程中,需要对煤下铝进行剥离。2022年1月20日,联合检查组到第五采区现场检查时,未查阅到该采区的煤炭调运记录,未发现矿区现场堆放煤炭。但是在其他采区存在有开采出伴生煤情况,无销售记录。

2、群众反映的河道是陕州区境内的兴龙涧河支流贺村青天窝段,该支流河水流经中铝陕县观音堂南谢村铝土矿矿区,全长4.9公里,流域面积21.06平方公里。该矿在2016年11月取得采矿权后对矿区范围内历史遗留问题进行生态修复,在生态修复过程中部分矿渣滑落河道,导致河道阻塞,该矿在阻塞河道处埋设30米直径1米的排水管道作为补救措施,但是仍未完全达到行洪要求,陕州区水利局依据《河道管理条例》于2021年4月30日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021年汛期土壤饱和导致约20余米河堤塌入河道中,但并未掩埋河道边村民家的坟墓和药材。截止2022年1月3日,中铝观音堂南谢铝土矿已经对水毁的河道进行了清理,并对河堤进行加固。2022年1月5日,陕州区水利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该段经清理整治的河道已达到行洪要求。


陕州区督促各相关部门加强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充分利用矿山秩序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修复的契机,对违法采矿、违法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管严控,坚决杜绝非法开采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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