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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日期:2022-01-25 09:10     字体: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11200000000202201170002

从2022年1月16日起,陕州区锦江矿业有限公司崖底矿拉煤车不盖篷布,装车扬尘大,污染崖底村村民饮用河水。

陕州区

大气 、水

经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反映的企业实为三门峡锦江矿业有限公司崖地铝矿,位于陕州区王家后乡崖地村,该矿办理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17年11月6日至2029年9月30日,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该矿于2009年开始生产,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2、2022年1月18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执法人员在现场调查过程中,发现该矿贮存的原煤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措施,已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矿立案查处。

经陕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矿在清运过程中装车扬尘大、部分运输车辆未遮盖篷布,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相关条款2022年1月20日对该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处2.1万元的罚款,并要求该矿签订了货源企业单位合法装载书面承诺书。

3、于2009年进驻崖地村从事矿山开采活动,采区范围内的居民实施了搬迁,2013年搬迁完毕,搬迁补偿均已到位。目前该地区没有村民居住。崖地村范围内没有河道饮用水源。

部分属实

陕州区人民政府责成各行业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加大对矿山企业的监管,加强对矿区的巡查巡检,督促该矿严格落实各项环境治理措施;对矿山企业开展道路安全政策宣传,进一步规范矿山企业运输作业,减轻矿山企业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2

D411200000000202201170003

陕州区观音堂镇一来(读音)洗煤厂,举报人听说是无手续办厂, 在道路上可以看到很大的扬尘,有很多拉煤的车辆出入,污染很厉害。

陕州区

大气

经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群众反映的企业实为三门峡易来洗煤有限公司,位于陕州区观音堂镇段岩村。该公司年入洗90万吨煤炭洗选项目于2007年4月在原陕县国土资源局办理了用地手续,2007年5月经原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2年11月13日通过验收,2020年6月16日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

2、群众反映的道路指的是该公司厂区外的省道S243,由于该路段日常过往车辆主要是矿石运输车辆,路面不平整,车辆经过时易产生扬尘。

调查发现在2022年1月16、17日,三门峡锦江矿业有限公司崖底矿区运煤车辆向该公司运输原煤期间,多次往返于省道S243,运煤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且有超载现象,导致道路扬尘陕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于2022年1月20日分别对该公司货运车辆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及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处2.1万元的罚款。同时对该公司进行交通运输行政约谈,要求其签订合法装载承诺书

 

部分属实

陕州区政府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三门峡易来洗煤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

陕州区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省道S243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增加对该道路的清扫及洒水频次,确保过往车辆正常通行,减少扬尘产生;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运输车辆超载运输、载货未密闭等违法问题;积极争取资金,对省道S243进行整修,彻底改善该道路通行质量,全方位做好企业及道路扬尘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扬尘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已办结

3

D411200000000202201170004

三门峡市陕州区区政府对面神泉苑小区南区老旧小区改造,楼顶隔热层拆除未改造,建筑垃圾未清除,对房屋建筑有安全隐患,风一吹建筑垃圾四处飞散,会污染环境。

陕州区

其他污染

经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2021年陕州区共有两个改造项目在神泉苑小区南区实施,分别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楼房主体外墙保温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屋面防水改造)。神泉苑小区南区共有36栋楼,该小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程于2021年3月10日开工,2021年11月20日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2、该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2021年10月23日开工2021年12月16日完成18栋楼改造由于天气寒冷防水工程质量不能保证而停止施工,剩余18栋楼计划2022年3月天气回暖后再继续进行改造。施工期间产生的垃圾在停工前已完成清理,尚未改造的18栋楼屋顶未进行任何施工。

部分属实

陕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督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单位对尚未改造的18栋楼的屋面,采用土工布进行防尘覆盖,避免杂物飞。截止2022年1月20日所有屋面已经全部覆盖。

 

已办结

4

X411200000000202201170001

三门峡市陕州区矿业总公司新一届领导班子在辛建东总经理(第一责任人)领导下,打着“肩负全区财税主力军光荣使命”的美丽幌子,为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指调运矿石过站量),置国家环保政策于不顾,采取白天休息夜间大量放行运矿车辆过站的隐蔽欺瞒办法,逃避上级环保治理监测,在该公司下设的10多个计量服务站中,尤其以王家后站、硖石站、马头山站和王家寨站等站点大肆放行运矿车辆,最多时一天(夜)竟达八九百吨之多,直接导致了矿山无序开采和矿石外运(能外运才有开采),严重污染了陕州区涉及铝矿石、沙石等乡镇的生态环境,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大相径庭,在为地方政府代征代缴矿产资源税、然后按提成比例返还的巨额利益驱使下,陕州区政府主管部门为其提供直接庇护,拉大旗扯虎皮,凌驾于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和环保部门之上,每每阳奉阴违,欺上瞒下。

陕州区

生态

经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陕州区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于2008年9月10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具体事务由陕州区矿业总公司负责执行,主要职责是在全区实行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一站式”服务辛建东为陕州区矿业总公司总经理。

陕州区矿产品综合管理办公室下设19个矿产品服务站。其中王家后站位于314省道王家后乡街道口,硖石站位于硖石乡卫家沟村,马头山站位于段岩村易来洗煤厂旁,王家寨站位于王家寨村310国道边。管理办公室每年承担的矿产品调运任务达1000万吨,王家后、硖石、马头山、柴洼、王家寨等5个站在正常调运情况下平均每天过站量2000吨左右,硖石矿产品服务站过站量最多一天达2万余吨。矿产品服务站实行双人双岗24小时工作制,在做好矿产品调运主要工作同时还要对过站车辆未遮盖篷布、辆车超吨的予以现场教育整改后方可放行,不存在白天休息夜间过站的违规操作

2、陕州区矿产品综合管理办公室按照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税进行代征代缴,为矿山企业提供过磅计量、政策宣传等服务,严格按照《河南省矿产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目录》及《三门峡市陕州区矿产品综合管理办公室会议纪要》有关征收标准收取相关税费和服务费用,所收费用全部进入财政专户。

部分属实

陕州区人民政府责成陕州区矿产品综合管理办公室严格履行职责,加强矿产品调运监管,对“无证矿”、“非法开采”、“违法开采”、手续不全等企业和经营户一律不予开户、发放票据,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调运的出现,坚决杜绝非法开采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守护好陕州区的矿山生态环境。

 

已办结

5

X411200000000202201170004

王家后乡金亮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上庄村崤( nao )子组建设仓库,于2021年8月26日凌晨5时许,趁村民们尚在睡梦之中,用重型工程机械在我组大崖( nai )岭自然风景林开挖山体,挖掘损毁至少近百株20余年树龄的柏树,当日早上即被我村护林员贺建星制止,次日,崤子组组长贺群窝也向110报警。2021年9月24日,该合作社出示一份由上庄村村委和王家后乡政府盖章的非法文继续开挖山体,对大崖岭的自然风景林造成严重破坏。近一年来,马金亮在我村关地洼大量取土用于他处,造成关地洼近20余亩自然山林损毁,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现场触目惊心,此处距黄河仅一公里距离。由于马金亮在我村开矿财大气粗,并和乡、村政府串通一气,村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村容村貌被严重摧残,却不敢发声。现特向贵处提供我组组长贺群窝178****2126和我村护林员贺建星132****7237,原村主任贺铁法150****4045三位老党员信息,以便你们调查核实,请贵处尽快依法处马金亮的两起违法事件,以警示他人。上庄村群众会持续关注此事的处理结果。

陕州区

生态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群众反映的企业实为三门峡市陕州区王家后乡金亮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5年9月6日,主要经营果树种植、销售、咨询及技术服务,法定代表人为马小亮。2021年8月12日,马小亮以三门峡市陕州区王家后乡金亮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申请办理了设施农用地手续建设仓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王家后乡上庄村崤子组大崖岭2021年8月26日,马小亮开始进行仓储项目土建作业,挖掘机在施工作业时毁坏部分柏树,被上庄村护林员发现并阻止,上庄村崤子组干部向110报警陕州区公安局森警大队联合陕州区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调查,有50棵左右柏树被挖掘机轧倒,调查组责令将其尽快移植到上庄村集体土地上。2021年8月31日,马小亮将其移植至上庄村一片叫关地洼的集体土地上。

2、2022年1月19日,陕州区自然资源局和王家后乡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2021年8月马小亮关地洼进行取土作业,用于复耕土地。距离黄河直线约3公里。由于马小亮取土作业未办理相关手续,陕州区自然资源局已立案调查。因天气原因及地势陡峭,无人机暂无法飞行,三门峡市陕州区国土资源测绘大队工作人员暂无法准确测量足作业面积。待准确测量后,根据测量结果确定案件性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3、因2021年9月当地连续降雨,在建设仓储项目时平整后的土地出现了滑坡的情况,2021年9月24日,该合作社向上庄村委和王家后乡政府递交了关于紧急处置地质灾害的报告,经上庄村委和王家后乡政府同意后,马小亮抓紧修复和整治。截至2021年11月4日滑坡的区域已经修复完成。

 

部分属实

陕州区区委、区政府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充分利用矿山秩序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修复为契机,对违法采矿、违法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管严控,坚决杜绝非法开采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守护好辖区的绿水青山。

 

阶段性办结

6

X411200000000202201170008

三门峡茂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森”)长期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以生物质锅炉名义实际烧煤。茂森有两台锅炉,第一台烧煤被封,后来上了第二台20吨锅炉,名义上烧生物质,实则烧煤。 1、茂森的环评批复为烧生物质,实际烧煤,批建不符。茂森长期用生物质锅炉烧煤,排放长期超标。2、为规避监管,茂森主要采取停工、临时烧生物质来与监管“躲猫猫”。 要求彻查其在线监测记录,调查其锅炉废气超标排污情况;调查其历次接受环保检查,停产时间占比;调查其用生物质燃料连续生产几天需清理烟道?生物质燃料三五天就要清理烟道,查其最近三年生产记录,如何做到每个月25天左右乃至四五十天连续生产?

陕州区

大气

经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三门峡茂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陕州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由2016年9月30日通过了三门峡市陕州区环境保护局审批,该项目建成后于2018年11月17日企业自主竣工环保验收。2020年4月1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原审批有2台25t/h燃煤锅炉,根据《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2020年4月1台锅炉拆除报废,1台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锅炉。烟气经脱硝、除尘、脱硫后达标排放。

2、该公司从完成生物质锅炉改造至今,一直将生物质作为锅炉燃料。企业每月都有生物质燃料采购合同、转账发票和生产消耗记录(每月使用生物质燃料量约1800吨,燃烧每吨生物质可产生约4.2吨蒸汽,每月供热量约为7500吨蒸汽)。企业燃料库现存放有生物质燃料约800吨,厂区、燃料输送设备及燃料仓未发现有燃料煤及堆放痕迹。

3、该公司因燃烧生物质颗粒,致使锅炉积灰速度较快,企业需定期停炉进行积灰清理,有时需停炉维修维护。每次企业启停炉前都有申请报告。在2021年4月份中央环保督察、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省大气污染防治督察以及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管期间,该公司均正常生产。企业最后一次停炉报告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目前处于停产检修状态。

4、该公司通过深度治理,锅炉在基准氧含量9%的条件下,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在10、35、50毫克/立方米以下,企业近两年来没有因废气超标被立案处罚。企业启停炉期间偶尔会出现氮氧化物超标现象,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规定》(HJ953—2018),锅炉启运和停机时段内的氮氧化物排放数据不作为废气排放浓度合规判定依据。

52021年以来,企业因设备故障及清理积灰企业停炉共7次。企业从2020年4月完成生物质燃料改造后,2020年正常运行 212 天;2021年受水灾、疫情导致生物质原料采购困难以及设备故障等影响,企业正常运行152天。

部分属实

1、陕州区政府要求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加密巡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生态环境部门要求三门峡茂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使用要求,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加大巡检巡查频次,确保设施设备稳定运行。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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