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 | 王江平 |
身份证号 | 411xxxxxxxxxxx5572 |
案件名称 | 河南申家窑金矿有限公司怀沟尾矿库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职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三陕)应急罚〔2023〕25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3年8月22日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叁万贰仟圆整 |
处罚事由 | 2023年4月6日接移送:2023年3月2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四处对河南申家窑金矿有限公司怀沟尾矿库进行检查。经过我局执法队调查取证,河南申家窑金矿有限公司怀沟尾矿库存在:法定代表人王江平未履行其职责,其未列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也未参加2023 年 1-3 月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河南申家窑金矿有限公司怀沟尾矿库双重预防体系管理制度汇编》未经主要负责人王江平审核批准的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