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 | 邓宏武 |
身份证号 | 610xxxxxxxxxxx1258 |
案件名称 | 三门峡崤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9、9-1号脉(+720m-+490m)地下开采生产系统未定期对采空区开展巡查、探测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三陕)应急罚〔2023〕28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3年8月31日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叁万贰仟圆整 |
处罚事由 | 本机关于2023年 4月 17 日对三门峡崤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9、9-1号脉(+720m-+490m)地下开采生产系统未定期对采空区开展巡查、探测等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存在1、未履行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责。未制定井下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岗位操作规程制度不完善,未制定电焊工岗位操作规范;公司重大风险隐患评估报告中,未对隐患进行分级,缺少整改验收报告;未督促盲竖井提升绞车司机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的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