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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1

发布日期:2024-10-17 09:18     字体:

 

被处罚人

朱永昌

身份证号

320520xxxxxxxx3516

案件名称

三门峡昌腾新药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职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三陕)应急罚〔2024〕21

处罚决定时间

2024年9月4日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处罚事由

2024年6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三门峡昌腾新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发现主要负责人朱永昌未组织实施本单位2024年5月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经执法队调查取证,上述违法行为属实。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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