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 | 三门峡锦江鑫地矿业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222788083998F |
案件名称 | 三门峡锦江鑫地矿业有限公司瓦碴坡铝矿地下开采工程建设项目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三陕)应急罚〔2024〕29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4年9月14日 |
处罚结果 | 责令限期改正并合并罚款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圆整 |
处罚事由 | 2024年6月7日,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处移送对三门峡锦江鑫地矿业有限公司瓦碴坡铝矿地下开采工程建设项检查情况,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1、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2、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3、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该企业存在上述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第一百零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