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建筑垃圾排放许可
二、执法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第101项。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
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无
四、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咨询、监督投诉电话:0398-3838776
网上投诉地址: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http://was.hnzwfw.gov.cn/
2、咨询:河南省政务服网: https://www.hnzwfw.gov.cn/
五、救济渠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城市综合执法领域行政相对人可通过以下方式主张权利救济:
1、向陕州区城市管理局案件承办部门提出陈述申辩;
2、向陕州区人民政府复议机构提出复议申请;
3、向陕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