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政服务> 正文

对排水设施的水量和水质、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擅自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超标排放污水的检查

发布日期:2023-09-01 10:26     字体:

一、科室职能

市政设施管理科:负责市政设施的计划统筹、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公共服务设施负责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有关市政设施管理等工作参与处理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关的突发事件。贯彻落实城市亮化的政策法规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亮化规划负责城市亮化的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路灯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权责清单:

职权名称

设定依据

职权类别

对排水设施的水量和水质、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擅自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超标排放污水的检查

 《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2018年河南省政府令第185号)第二十四条:“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和检查,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                  

行政检查

 

三、执法人员名单:

赵辉    刘彩芳

四、执法依据:

《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2018年河南省政府令第185号)第二十四条:“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和检查,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  

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无

六、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咨询、监督投诉电话:0398-3819007

网上投诉地址: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http://was.hnzwfw.gov.cn/

2、咨询:河南省政务服网: https://www.hnzwfw.gov.cn/

七、救济渠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城市综合执法领域行政相对人可通过以下方式主张权利救济:

1、向陕州区城市管理局案件承办部门提出陈述申辩;

2、向陕州区人民政府复议机构提出复议申请;

3、向陕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