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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

发布日期:2023-08-29 10:41     字体: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申请材料: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无偿献血证(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户口本等)。

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无偿献血证(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户口本等)

3.与献血者关系的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居委会、村委会及所在单位证明中任何一种即可),确实无法提供与献血者关系证明的,需提交《河南省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承诺书》;

(三)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血站或网上减免费用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减免登记表》、就诊医疗机构结算发票及用血清单。

受理范围及条件:
   在我省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无偿献血者献血之后用血的,可减免本人及家庭成员临床用血费用。

办理流程:
   医疗机构直免。我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省内用血(包括献血地和异地用血)可在用血医疗机构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按要求向用血医疗机构提交材料后,由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结算时直接减免。

注:免费用血报销相关标准、所需材料及办理方式和地点等信息可能因国家政策等原因会有变动。

咨询方式:陕州区街头所有献血点(献血车、献血屋)均可接待咨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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