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服务对象:
在中国大陆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新生儿)
服务机构名称:
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服务机构地点:
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项目和内容:
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服务要求: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3〕57号)要求执行。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0398-3832077
服务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相关医疗机构审核后办理。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计生委 公安部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3〕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