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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类事项--医疗机构未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或者发生医院感染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造成医院感染暴发、传染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罚

发布日期:2023-11-08 17:10     字体:

一、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0398-3192036;0398-3835716

sxwsjddd@126.com

二、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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