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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发布日期:2023-08-10 18:50     字体:

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服务单位 

观音堂中心卫生院

西张村中心卫生院

张茅中心卫生院

宫前中心卫生院

大营中心卫生院

张汴卫生院

甘棠卫生院

宜村卫生院

菜园卫生院

东凡卫生院

硖石卫生院

西李村卫生院

王家后卫生院

柴洼卫生院

大延洼卫生院

店子卫生院

服务时间

医疗机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项目与内容

  1)筛查及推介转诊 (2)第一次入户随访 (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4)结案评估

  服务要求

  1)开展肺结核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 (2)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医务人员需接受上级专业机构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3)患者服药后,督导人员按上级专业机构的要求,在患者服完药后在“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中记录服药情况。患者完成疗程后,要将“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交上级专业机构留存。 (4)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每月记入1次,存入患者的健康档案,并将该信息与上级专业机构共享。 (5)管理期间如发现患者从本辖区居住地迁出,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投诉渠道:电话0398-3835716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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