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0年版、《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方案》2021版等。
2、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它重点人群。
3、服务项目和内容:
(1)预防接种管理。医务人员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采取电话预约等多种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每半年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核查和整理1次。(2)预防接种服务。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及补种。(3)对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儿童进行处理和报告。
4、服务流程:
5、服务要求
(1)接种单位必须为县级卫健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2)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0年版、《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承担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区级或以上卫健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通过公安、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多种渠道,利用提供其他医疗服务、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LED电子屏、展板等多种形式发放宣传资料、入户排查等方式,向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或监护人传播相关信息,主动做好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发现和管理。
(4)规范开展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按照省、市查验接种证的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开展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
(5)根据预防接种需要,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开放频率、开放时间和预约服务的时间,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6)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内部业务学习,提高免疫规划工作人员服务水平。
6、咨询投诉渠道:
咨询电话:0398-3852216
投诉电话:0398-3835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