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为三门峡兰恒化工有限公司等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请以下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1、三门峡兰恒化工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
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为三门峡兰恒化工有限公司等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请以下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1、三门峡兰恒化工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
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