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陕州区贾山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出让收益评估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财环〔2018〕5号)和《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范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三自然资〔2020〕24号)要求,现公告本期公开选择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承担拟出让采矿权“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贾山建筑材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的出让收益评估。具体如下:
本期委托评估项目报名时间截止2020年9月3日中午12:00,过期不予受理。
备注:1.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评估机构均可报名,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文附件1、附件2。
2.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费用按照河南省有关财政支付标准确定。
3.有意向承担项目的评估机构应向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提交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扫描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xgtkf@163.com。
4.报名材料:①申请书;②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③探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④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专业证书复印件;⑤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⑥质量承诺书。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5.我局将对报名单位资格进行审核,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进行公示,请按公示信息按时参加摇号,不再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有关申报资料不再退回。
联系人:卫国锋 联系电话:0398-3833871
附件:1、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矿业权评估项目委托估机构报名要求;
2、《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出让矿业权评估项目要求》;
3、采矿权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
4、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附件1:
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矿业权评估项目
委托机构报名要求
1.申报材料齐全;
2.具备矿业权评估资格,与所申报评估项目及矿业权申请人无任何利害关系;
3.近两年内无受到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记录;
4.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5.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执业年限应不少于3年;
6.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应评估过相同或类似矿种;
7.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拟出让矿业权
项目评估要求
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拟出让矿业权的收益评估除应依据现行评估有关规定、矿业权评估准则所规定的内容外,还特别强调以下要求:
一、采用收益途径评估的,评估机构必须对评估中采用的经济参数作财务评价和是否满足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评述,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及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拟定开发方案和进行财务评价来确定评估参数,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该开发方案章节应符合《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的要求。
二、评估所依据的地质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勘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书等必须完整附于评估报告之后,并附有对评估参数的确定具重要指示意义的图件。以下必附图件要求为复制件:
1.矿区地质图(其中,选用成本途径评估的,需要有工程实际材料图;收益途径评估含有后续勘查投入的,需要有勘查设计图件);2.典型剖面图(包括钻孔、坑道等内容);3.物化探成果图(成本途径);4.主要矿体(层)储量计算图;5.摇号时我局代为转交的资料为部分资料,其他评估需要的资料请勘察现场时自行收集。
三、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认可的地方性收费不能列入成本。
附件3:
矿业权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
序号 | 矿山名称 | 主开采矿种 | 矿区面积(km2) | 生产规模 | 备注 |
1 | 陕州区硖石乡贾山建筑材石料用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1.2438 | 1200万吨/年 | 拟新设采矿权 |
附件4:
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 ||||||||
评估机构名称 | ||||||||
评估机构资格证号 | ||||||||
参加竞选的 评估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参评该项目的执业矿业权评估师 | ||||||||
姓 名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
专 业 | 是否以执业矿业权评估师的身份评估过该类矿种 | |||||||
可反映该评估师水平的评估报告名称 | ||||||||
确认(备案)编号 | 该评估师从业年限 | |||||||
主要评估人员构成 | ||||||||
姓 名 | 专业背景 | 具备何种职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
评估机构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