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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8 16:08     字体: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三陕政土公告20243

 

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41122日印发的关于三门峡—新安—伊川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陕州区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41004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1082公顷,我区于2024123日取得该土地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三门峡—新安—伊川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陕州区段)项目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及用途

被征收土地位于陕州区菜园乡东凡村、西张村镇西阳村,面积为1.1082公顷(耕地0.6667公顷),作为三门峡—新安—伊川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陕州区段)项目建设用地

三、征收土地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202392号)规定标准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及青苗补偿费依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印发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三政〔201366及征收土地报批前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的《土地补偿安置协议》《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协议》据实补偿。

四、被征地农户安置途径

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的方式进行妥善安置。

特此公告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新安—伊川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陕州区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4129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pdf

三伊燃气项目豫政土【2024】100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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