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4号文件精神要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三门峡市卢氏县长庚职业培训学校代为申请脱贫劳动力生活费补贴资金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拟给予 魏俊英等 5名学员(名单见附件)核拨生活费补贴,共计金额135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3834463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