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提升我区的火化率,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切实减轻城乡居民经济负担,便捷高效办理火化程序,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12月1日起,陕州区推出殡葬惠民减免政策,凡陕州区籍城乡无丧葬补贴的人员亡故后,到三门峡市殡仪馆实施火化的,只需出示各乡镇、村委(居委会)出具的无丧葬补贴减免证明,免除基本火化服务费,个人不再负担基本火化费用,这部分资金由区财政负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费对象
1、具有我区户籍或在我区长期居住(六个月以上)的无丧葬补贴人员,亡故后在三门峡市殡仪馆实施火化的;2、籍贯在我区,异地实施火化的,持火化证明,骨灰可免费进入各辖区公益性公墓落葬。
无丧葬补贴所指的人群:
1.长期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员。
2.城乡低保户、城乡特困供养人员。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离退休人员,企业在册职工,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在异地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不能享受殡葬惠民减免政策。
二、免费项目(无丧葬补贴标准为1510元)
(一)遗体接运费(陕州区境内);
(二)遗体冷(冻)藏存放(3日以内免费);
(三)普通告别厅告别;
(四)普通炉遗体火化费;
(五)遗体内抬费;
(六)装灰捡灰费;
(七)普通骨灰盒;
(八)消毒费、骨灰袋、骨灰盒包布等杂费;
(九)骨灰寄存(1年内免费);
三、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
1、亡故人员家属携带身份证和亡故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向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报备亡故人员情况和真实信息。
2、同时出示医院、公安局出具的《居民死亡证明》。
注:在家亡故的人员由所在村委会出具死亡证明
3、在各村委会(居委会)领取《陕州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各村委会(居委会)审核后,出具《陕州区殡葬惠民政策减免证明》,加盖村委会(居委会)、陕州区殡葬执法监察大队公章后生效。
4、非陕州区户籍的人员,由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在陕州区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
5、村委会或亡故人员家属联系殡仪车辆实施火化。
联系电话:3835380,13323984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