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因工作、上学、毕业、投靠、购房、租房、引进人才等原因需要将原籍户口迁至我区的人员
三、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四、所需材料
(一)学生类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入户:1、《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迁移证》;3、《河南省普通高校新生录取花名册》。
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入户:1、《户口迁移证》;2、毕业证;3、户口迁移申请表。
(二)非学生类
夫妻投靠入户: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户口迁移申请表。
父母投靠子女入户: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可证明双方关系的有关材料;4、户口迁移申请表。
子女投靠父母入户: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双方关系证明;4、户口迁移申请表。
购房入户: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随迁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房屋产权证》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 ;4、随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租房入户:1、双方当事人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房管部门租赁登记备案证明;3、迁入一方户主本人到场书写同意租房落户声明。
工作调动入户: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随迁人员《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省、市组织或人事部门的任职或调令;垂直管理单位的,提供上级人事部门的调令 ;4、单位接收证明 。
务工人员入户: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3、单位接收证明; 4、务工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和迁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5、按各地规定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