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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登记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0-05-19 10:08     字体:

一、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新生儿出生登记。

三、办理流程

新生儿出生日期不超过6岁的,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新生儿出生日期超过6岁的,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四、所需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新生儿父母双方民族成份不同的,父母双方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填写《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若有其他情况的,按照 《河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办理。

五、办理时限

新生儿不超过6岁的当场办理,超过6岁的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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