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人员需注销户口。
三、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四、所需材料
(一)正常死亡
1、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它的死亡证明材料;
2、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
(二)非正常死亡
1、死者家属或发现人的申报;
2、《法医鉴定书》或死亡地公安机关其他有关证明;
3、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4、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
(三)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1、利害关系人的申报;
2、《死亡判决书》;
3、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