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强制免疫 :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每年省、市、区《动物强制免疫计划》
●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区域内动物养殖场(户)
补贴范围:国家强制免疫病种。
补贴标准:散养户强制免疫疫苗每年省农业农村厅统一招标疫苗,
区疫苗由区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网上订购,实行免费防疫,不再补贴;
符合条件养殖场实行“先打后补”,自购符合国家要求的正规疫苗,
通过牧运通按程序上报,经过区、市、省资格审核,免疫抗体监测达
标,符合标准后,养殖户申请补贴,按疫苗招标价进行补助。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先打后补”养殖场,自购符合国家要求的正规
疫苗,在牧运通上注册,按要求完成各项填报,上传各项资料,经过
区、市、省资格审核,免疫抗体监测达标,符合标准后,养殖户申请
补贴。
申请材料:补贴申请、发票、监测报告
咨询电话:3832627
受理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兽医股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
●补贴结果;2022年无补贴
●监督渠道: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 3832627
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1)186号。
●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三门峡市陕州区域内生猪存栏50头以上自主申报的养殖场(户)
补贴范围: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
补贴标准:统一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80元/头,自行处理的30元/头。三门峡市陕州区没有专业无害化处理场,按自行处理30元/头。
申请程序;养殖场申报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到现场监督无害化处理,并现场拍照取证,填写登记表,汇总表,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以乡镇为单位每月5日前报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汇总,加盖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公章,在财政局备案,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报市财政局、省厅,逐级上报至农业农村部。
申请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手机、信用卡、养殖档案。
咨询电话:3832627
受理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兽医股
办理时限:每年10-11月
●补贴结果:2022年无补贴
●监督渠道: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 3832627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神泉路中段农业农村局
三、强制扑杀: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财政部、农业部印发《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经费的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牲畜口蹄疫防治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三门峡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
●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区域内按规定需依法强制扑杀畜禽的养殖者。
补贴范围:国家强制免疫病种。
补贴标准:非洲猪瘟1200元/头,补贴比例为中央、省及养殖场(户)分别负担60%、20%、20%;口蹄疫羊500元/只、猪800元/头、肉牛3000元/头,奶牛为6000元/头、马12000元/匹,补贴比例国家补助80%,饲养户自己承担20%。规模饲养场因发生口蹄疫扑杀疫畜和同群畜国家补助60%,养殖单位承担40%。高致病性禽流感鸡鸭鹅等禽类15元/只,补贴比例中央50%、省20%、区10%、饲养者个人20%。其他强制免疫病种(布病、小反刍兽疫)参考口蹄疫标准。
申请程序:由国家、省、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动物疫病防控机构按
规定认定后,详细进行记录统计,逐级上报,下年度按标准进行补
助。
申请材料:发布疫情公告、扑杀明细、监测报告(主动或被动)
咨询电话:3832627
受理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兽医股。
办理时限:下年度动物防疫资金下达后按标准进行补助
●补贴结果;2022年三门峡市陕州区无强制扑杀动物
●监督渠道: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3832627。
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