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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陕州区2023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

发布日期:2023-08-31 16:29     字体:

【卫生健康】陕州区2023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

发布日期:2023-08-31     来源:健康陕州微信公众号     字体: 

按照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部署,陕州区2023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工作开始,凡户口属陕州区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于2022年11月4日---2022年12月30日期间,到村(社区)办理或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奖扶服务信息APP办理申报手续(仅限安卓手机)。

一、计划生育特别困难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

(一)申请对象办理条件: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凡是1974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出生的均可申请);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二)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婚育情况证明、独生子女残疾证(死亡证明)、一寸免冠照片2张(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社保卡。

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

(一)申请对象办理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凡是1963年1月1日至1963年12月31日出生的均可申请)

(二)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一寸免冠近照2张,以及出具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由现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社保卡。

2.离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三、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申请

(一)申请对象办理条件:

1.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年满60周岁(凡是1963年1月1日至1963年12月31日出生的均可申请);

5.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二)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婚育情况证明(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出具)、一寸免冠近照2张(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社保卡。户籍迁入外省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人员,提供退休金(养老金)发放部门出具的发放证明。

2.户籍迁入外省人员由本人出具未在当地享受同类奖励扶助的证明。

四、三门峡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扩大奖扶对象

(一)申请对象办理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包括收养)子女的行为;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龄在55-59周岁之间。

(二)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一寸免冠近照四张,以及出具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由现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社保卡。

2.离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五、三门峡市农村独女户奖励扶助对象

(一)申请对象办理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包括收养)子女的行为;

3.必须是独生子女家庭,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女方年满50周岁(女方为户代表享受申请)。

(二)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一寸免冠近照四张,以及出具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由现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社保卡。

六、以上政策申请办理流程

为了方便群众,提高服务,2023新增对象经过村(社区)、乡、区初步摸底后,由乡级工作人员公示新增名单,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可以下载奖扶APP发布的二维码进行手机端申请,按照提示上传资料进行申报,考虑部分老年人操作不了,可以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到村级,由村级计生负责人代办上传相关资料。

原来已经享受的人员可自行下载软件按照提示进行年审。

七、以上政策申报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办理

八、以上政策申报受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原工作单位所在地村(社区)

九、所有享受计生奖扶对象的年审要求

年审时间2022年11月4日到2023年1月31日。所有年审对象下载奖扶APP软件,通过软件年审,凡是没有按时参加年审,退出奖励扶助,不再纳入,所有数据以奖扶APP 软件统计报表为准。

十、申报对象、工作人员应尽义务和职责

1.申请人应尽义务:一是申请人应对本人提供的相关情况真实性负责并做出承诺签订承诺书;二是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扶助金的,按规定将其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并追缴领取的奖励扶助资金;三是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应配合每年度的年审工作。

2.工作人员应尽职责:一是做好申报新增对象的复核调查;二是做好各项奖励扶助对象的年审登记;三是做好群众的政策解释与咨询;四是做好申报对象的个人档案建立;五是做好各项奖励扶助对象汇总上报及资金发放。


 

                          三门峡市陕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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