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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州区教育系统学校食堂饭菜价格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3-11-10 11:41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饭菜价格管理,增强透明度,确保学生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食堂饭菜价格管理规定:

一、定价依据

1、主、辅原料成本;

2、就餐人数;

3、规定成本比例。

二、定价分类

1、按餐定价;

2、可选择性菜肴定价。

三、按餐定价公式

现场核定每餐主、辅原材料成本/就餐人数/70%=每餐学生伙食费价格。

四、可选择性菜肴定价

1、主食(饭、粉等)定价=现场核定每餐主食原、辅材料成本/就餐人数/70%。

2、可选择性菜肴定价=现场核定菜肴主、辅料成本,逐份打出菜肴,按公示计算每例价格,即现场核定菜肴主、辅料成本/打出菜肴例数/70%。

五、定价人员组成

由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膳食委员会成员、学生或家长代表参与,食堂托管的由托管餐饮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共同参与。

六、定价公示

按餐定价或有可选择性菜肴定价后,将饭菜定价在食堂窗口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及监督。

七、价格调整

考虑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化,波动幅度在20%以内的,维持原价;波动幅度在20%以上时,菜价应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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