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政策> 正文

陕州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强县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1-19 11:35     字体:

一、制定背景

2023年11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入实施《河南省“十四五” 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豫教基〔2022〕13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59号)和《三门峡市“十四五” 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三教文〔2023〕162号)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结合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联系我区实际有必要制定《陕州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强县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本方案根据《河南省“十四五” 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豫教基202213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59号)和《三门峡市“十四五” 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三教文2023162号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任务等内容: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到2024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确保我区到 2024年顺利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以及国家评估认定,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广泛宣传(2023年11 月至2023年12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建立清单(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

第三阶段:落实责任,整改提高(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

第四阶段:组织申报,迎接验收(2024年5月至2024年11月)。

(三)工作任务

1、提升学前教育实力。

A、加强党的领导。

B、科学合理规划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

C、全面改善办园条件。

D、规范管理小区配套幼儿园。

2、加强学前教育投入

E、保障财政投入到位。

F、保障教师工资待遇。

3、强化学前教育管理

G、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H、落实科学保教要求。

I、完善监管制度。

J、合理收费。

K、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实施方案》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后,区长签发公布施行。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