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告公示> 正文

三门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3号)

发布日期:2022-07-04 10:06     字体:

三门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3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调整《三门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来(返)市人员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市后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第一入境点未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满7天的,入市后补足集中隔离时间,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称密接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的密接(以下称次密接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应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其所关联的密接人员前两次核酸检测有阳性结果,则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
  四、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共同暴露于婚(丧)宴、餐馆、超市、商场、农贸(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但不符合密接人员、次密接人员判定原则的涉疫场所暴露人员,经风险评估对感染风险较高的人员采取核酸检测措施,在判定后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避免聚集,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时,要立即向社区(村)报告。
  五、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市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高风险区域算起)。
  六、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市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高风险区域算起)。
  七、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市人员,查验持有离开所在城市的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市后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避免聚集,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时,要立即向社区(村)报告。
  八、对出现社区传播或暴发疫情、风险较高地区的来(返)市人员,经研判后确定具体管控措施。
  九、民宿、酒吧、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室、网吧、电子游艺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等重点场所要设立专人,严格查验“场所码”、“健康码”(以下称“两码”),发现“两码”异常(红码、黄码、弹窗)的,应限制其进入上述重点场所,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旅游景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文旅场所和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宗教寺庙、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亮码和扫码通行要求,以及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以上措施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和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注:
  1.高风险区: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
  2.中风险区: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
  3.低风险区: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
2022年7月1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