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疫情防控十条要求
1、针对近期距离我市较近、来往密切的西安市疫情迅速扩散的严峻形势,本市内所有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居民禁止前往西安市从事探亲、访友、接送孩子等活动,并告知在西安市工作、学习的亲友积极配合当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近期原则上不得返峡。已经返峡的人员要立即向工作单位和社区同时报备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2、对在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实行闭环管理,返峡后落实“7天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措施。
3、对来(返)峡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员,一律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管控措施。
4、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峡人员(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或者街道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7天健康检测”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市)来(返)峡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返)峡人员,落实“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
5、对已发生疫情、但尚未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地市来(返)峡人员,全部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必要时落实健康监测等措施。
6、省外来(返)峡人员在通过我市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站点或入住我市宾馆、酒店、洗浴中心等其他具备留宿功能的场所时,必须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许组团来三门峡旅游。全市景区景点以及博物馆等场馆在接待省外游客参观人员时,需全部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倡导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市,尤其不能前往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要坚持科学配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9、倡导双节期间在外三门峡籍人员非必要不返乡,尽量就地过节。外出务工、上学、经商等确需返乡人员,需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备。
10、违反防疫规定,刻意瞒报谎报疫情信息、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后果的,必须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及时接种疫苗。欢迎广大市民通过线上三门峡“我要上报疫情”或拔打电话12345对违反上述要求情况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