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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内容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30 09:08     字体:

一、行政执法单位主体信息(三门峡市陕州区统计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统计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表

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执法

区域

地址

举报投诉电话

执法科室

三门峡市陕州区统计

王万杰

陕州区

三门峡市陕州区陕州大道政府办公大楼六

0398—3832295

统计局法制科

    二、执法职责

 承担有关政策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对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负责统计违法行为查处,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指导部门和乡(镇)统计法治工作。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四、陕州区统计局权责清单事项表  

序号

职权名称

职权类别

1

对经济普查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行政奖励

2

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

行政奖励

3

对农业普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行政奖励

4

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行政奖励

5

对人口普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行政奖励

6

对统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行政奖励

7

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行政奖励

8

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9

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

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依法制发的统计调查表、未按照要求将有关资料送至指定地点接受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

未按规定建立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关系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

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

统计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五、执法人员信息

 

序号

姓  名

性  别

工作单位

证件类别

证件编号

1

张亚林

陕州区统计局

河南省行政执法证

16120233001

2

张  鑫

陕州区统计局

河南省行政执法证

16120233006

3

臧学平

陕州区统计局

河南省行政执法证

16120233002

4

李充伟

陕州区统计局

河南省行政执法证

16120233005

5

郭志平

陕州区统计局

河南省行政执法证

16120233003

6

宋亚琴

陕州区统计局

河南省行政执法证

16120233010

7

王新红

陕州区统计局

河南省行政执法证

16120233008

8

曹  芳

陕州区统计局

河南省行政执法证

16120233009

9

苏  艳

陕州区统计局

河南省行政执法证

1612023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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