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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州区惠企政策(三):奖补类政策

发布日期:2024-07-03 10:08     字体:


      为做好全区优惠政策汇编工作,让企业更好地享受到政策红利,陕州区营商办对涉及陕州区各职能部门的国家、省、市、区级惠企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税费类、招商引资类、奖补类、减免类、其他类共五类进行分类,帮助陕州区企业知晓政策、申报政策、享受政策。

     接下来,陕州区惠企政策将会陆续发布,敬请关注。

奖补类政策


(一)陕州区企业上市奖补办法

支持对象:适用于在陕州区辖区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在境内、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或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

享受政策:

1、在境内、境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区财政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2、对通过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区的企业,区财政一次性奖补75万元。

3、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区财政一次性奖补50万元。

4、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成功转板上市的,按本条第一款或第二款奖补标准予以差额奖补。

5、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在交易板挂牌,区财政一次性奖补15万元;在展示板挂牌,区财政一次性奖补1万元。以上奖补,同一企业在不同市场挂牌上市的,不能重复申请;同时,该企业上一年度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总额不应低于奖补标准,如低于奖励标准,则按上一年度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总额进行奖补。

兑现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上市(受理、挂牌转让)完成2个月内,向区金融办报送奖励申请报告,并附相关材料;区金融办会同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发改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联合行文出具审核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区政府同意后由区财政局安排奖励资金,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认为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报单位

业务股室: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咨询电话:0398-3836663

(二)陕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支持对象: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享受政策:由财政部门对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进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兑现方式:经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审核通过后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统一发放。

业务股室:陕州区农业农村局水产粮食经济作物和农作物种业科

咨询电话:0398-3832627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补助支持政策

支持对象:完成质押融资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享受政策:给予5-10万元后补助支持

兑现方式:企业质押融资成功后—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成功—完成后奖补

业务股室: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陕州分局监管四室

咨询电话:0398-3834871

(四)陕州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支持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享受政策:参考《河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

对购买农业机械(符合补贴条件的农业机械)的农户和组织进行补贴。

兑现方式: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购机发票前往陕州区政数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直接办理

业务股室:陕州区农业农村局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398-3837798

(五)“三大改造”提升行动项目奖补政策

支持对象:

1、在三门峡市境内注册和纳税2年以上,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且在补助类项目申报时,该项目已纳入省级、市级技改项目库(或三大改造、5G项目库)。

2、截至申报日,企业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处理处罚。

3、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享受政策:

(一)项目补助类,采取后补助方式。1、智能化改造项目,支持企业应用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智能仪表、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自动化成套设备、自动化成套控制系统等,推动生产流程自动化、设备网联系统化、数据分析智能化,或部署应用工业控制信息安全监测系统,能与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交互对接,实现设备互联互通、智能化管控和“减员、增效、提质、安全”目标。按照设备、软件等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后补助,最高500万元;2、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项目,运用5G、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矿山、智慧农业、现代服务业、智慧旅游、智慧环保、智慧能源、新媒体等领域取得明显应用成效,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按照设备、软件等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后补助,最高500万元;3、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支持行业骨干企业新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面向行业或区域提供标识编码注册、解析、应用等服务。推动标识解析系统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APP等融合发展,推进标识在设计、生产、服务等环节应用,加快形成规模化标识解析应用服务能力。与国家顶级节点互联互通的,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补助300万。运营推广过程中,根据企业接入数、标识注册量、解析量、集成创新应用模式等年度指标完成情况,给予运营补贴,最高200万元;4、企业上云项目,支持企业通过企业上云服务商或接入三门峡市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应用、财务、办公及生产数据上云、用平台,提高企业数字化改造、智能化生产水平。按照购买、搭建、实施云服务等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后补助,累计补贴最高100万元;5、绿色化改造项目,重点支持企业实施工业节能低碳技术改造、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改造、工业节水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改造、绿色低碳新技术推广应用、绿色低碳装备研发生产、工业企业能源(能碳)管理体系建设等,有效提升绿色低碳技术、绿色产品、服务供给能力,构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现代化产业格局。按照设备、软件等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后补助,最高300万元;6、技术改造项目,对不属于智能化改造和绿色化改造,但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对设备进行升级、工艺进行优化。按照设备、软件等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后补助,最高300万元。

(二)专项奖励类。采取一次性奖励方式。1、智能车间,支持企业应用传感识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控制等技术和智能装备,促进车间计划排产、加工装配、检验检测等各生产环节的智能协作与联动,以及制造执行系统与产品数据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制造过程各环节动态优化。对成功创建市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标杆(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7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70万元、80万元。2、智能工厂,支持企业在建设智能车间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制造执行、企业资源计划、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智能平行生产管控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研发、设计、工艺、生产、检测、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的集成优化,以及企业智能管理和决策,打造数据驱动的智能工厂。对成功创建市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标杆(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7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70万元、80万元。3、智能制造标杆,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有效推动生产技术创新和生产工艺、生产流程优化,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的智能化水平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实现生产效率、能源利用率大幅提升,企业运营成本、产品研制周期、产品不良品率大幅下降,打造较为完善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模式。对成功创建市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标杆(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7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70万元、80万元。4、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围绕制造业重点行业或领域建设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汇聚设备、产能、产品、供应渠道等资源,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协同设计、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配送等应用,推动数据价值挖掘、金融模式创新和组织管理变革,提升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制造业要素效率,赋能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发展。聚焦主导产业发展订单共享、设备共享、产能协作、集采集销、中央工厂、众包众创等新模式,提升区域制造资源和创新资源的共享和协作水平。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其中,平台入选培育名单,先给予奖励金额的50%,通过验收后,再给予50%。5、“两化”融合、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支持企业建立并实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合理确定目标、有规划、分步骤地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开展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对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证书、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符合性证书的企业,按照实施效果,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1A级-5A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标准等级(1级-5级)评估的工业企业,按照评定证书或标准符合性证书级别及应用效果,从低到高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和50万元;证书升级按差额奖励。6、5G全连接工厂,支持企业充分利用以5G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集成,打造新型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围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测监测、仓储物流、运营管理等各领域各环节实施“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建设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5G全连接工厂。对创建成功的市级5G全连接工厂,根据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等不同层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30万、50万元。7、绿色制造体系,支持工业企业对标工信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标准和《三门峡市绿色工厂创建标准(修订)》进行绿色工厂创建,重点在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和绩效等6个方面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对获评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评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70万元;对获评省级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能效和水效“领跑者”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评市级绿色工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三)优先支持争取省级资金。对获得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改造类项目,市级财政在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5%配套补贴,确保争取的省级资金补贴比例高出市级(改造类项目资金比例25%)10%,对配套补贴实行免申即享。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改造类项目,同时可申报市级“三大改造”补贴类项目资金,对申报省级资金但未获得补贴的项目,市级政策优先予以支持。

兑现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区工信局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股提交申请,通过后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评审,认定成功后享受政策。

业务股室:陕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股

咨询电话:0398-383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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