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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止陕州区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09 09:53     字体:

  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陕州百货楼店和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温塘枫香苑店于2024年12月2日因药店营业位置及其他原因自愿申请暂停医保业务,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经审核研究,依据相关政策和双方签订的《陕州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五十四、第五十九条第六款的规定,现决定自2024年12月9起,中止与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陕州百货楼店和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温塘枫香苑店签订的《陕州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现对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予以公示,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1、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陕州百货楼店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原店镇神泉路与胜利路交叉口西北角1号  法定代表人:南晓晓

  2、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温塘枫香苑店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陕州路与高阳路交叉口东北角枫香苑3号楼裙楼0101号房  法定代表人:南晓晓

  公示期7天,自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区医疗保障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0398-3834328    2225502


  三门峡市陕州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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