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专项检查情况反馈报告》,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专项检查组2024年11月8日对三门峡福康大药房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发现该药店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经我局基金监管科工作人员核实,违规行为属实。根据《陕州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版)》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乙方“1.未建立药品、医用耗材的“进销存”电子台账或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药品“进销存”数据的;2.不能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医保药品、医疗器械对照管理混乱的;”违规行为,中止医保协议2-4个月(含4个月)。现对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予以公示,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三门峡福康大药房
法定代表人:王鹏军
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温塘小区南侧前排西段8号商住房。
公示期7天,自2024年12月27日起至2025年1月2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区医疗保障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0398-3834328 2225502
三门峡市陕州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