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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止陕州区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27 16:11     字体:

根据《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专项检查情况反馈报告》,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专项检查组2024118日对三门峡福康大药房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发现该药店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经我局基金监管科工作人员核实,违规行为属实。根据《陕州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乙方“1.未建立药品、医用耗材的“进销存”电子台账或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药品“进销存”数据的;2.不能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医保药品、医疗器械对照管理混乱的;”违规行为,中止医保协议2-4个月(4个月)现对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予以公示,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三门峡福康大药房

法定代表人:王鹏军  

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温塘小区南侧前排西段8号商住房。

公示期7天,自20241227日起至202512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0398-3834328   2225502


三门峡市陕州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12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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