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乡村振兴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申请2024年陕州区金融扶贫贴息资金(第二批)的请示》(三陕乡振〔2024〕21号)文件已收悉,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豫乡振〔2022〕52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文件精神,参照《河南省扶贫领域政务公开暨公告公示政策问答》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实施该项目,并批复项目资金:17万元(详见附表)。
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河南省扶贫领域政务公开暨公告公示政策问答》有关规定管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挤占、挪用和截留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附件:
陕州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一览表.xlsx
监督电话:
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电话 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电话 0371-65919535
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电话 0398-2939759
陕州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0398-3839205
陕州区乡村振兴局电话 0398-2718991
三门峡市陕州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