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流浪乞讨人员登记户口办理指南
一、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超过3个月无法查询到身份信息切需要在社会福利机构安置的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由社会福利机构提出入户申请,公安机关为其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集体户口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办理流程
由社会福利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
四、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口簿》;
3、民政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安置方案。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