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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州区林业局森林火灾早期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24-11-08 09:39     字体: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陕州区森林火灾,确保在火灾早期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三门峡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三门峡市陕州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陕州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早期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

1、森林防灭火(早期处置)指挥部

成立陕州区林业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全区森林火灾早期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由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卫冠军同志担任指挥长,林业局班子成员史有庄、蔡国军、马毅、薛晓燕担任副指挥长,办公室、生态建设修复股、森林资源保护股、林长办、林业技术服务股、黄河湿地陕州区段保护站,天保公益林服务股,森林消防队、执法队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火灾信息的收集、报告、传递等工作。陈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基层森林防灭火处置机构

各乡镇、林场等基层单位各自成立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早期处置工作。各行政村、林区作业单位等各自设立森林防灭火工作小组,负责本区域内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扑救工作。

三、火灾预防

1、 宣传教育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形式,和微信、抖音、短视频等媒介,广泛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进”活动,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森林防火知识,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火源管理

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对野外生产用火的管理和监督。在防火紧要期,加强对林区的巡逻检查,及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在林区入口、重要路段等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在林区内有坟头、墓地、陵园的重要位置和关键地段,设置专人巡护监管,确保森林火灾预防精确到位,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3、预警监测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预警监测体系,加强对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预报。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瞭望塔等手段,对林区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监测。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森林防火。

四、早期处置程序、

1、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后,应立即向陕州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119、110报告火情,林业局指挥部接到通知后,立即向区森林消防队下达森林火灾早期处置指令。森林火灾早期处置指令应当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火势、过火面积、周边环境等情况。

2、应急响应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并根据火灾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对于一般森林火灾,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扑救;对于较大森林火灾,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扑救;对于重大或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启动Ⅱ级或Ⅰ级应急响应,在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扑救。

3、扑火力量组织

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组织本辖区内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群众扑火队伍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扑救。区林业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根据火灾情况,协调调动周边乡镇的扑火力量和其他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支援。在扑火过程中,要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4、火灾扑救

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后,应迅速制定扑火方案,明确扑火策略和方法。根据火灾的发展态势,采取直接扑打、开设防火隔离带、以水灭火等多种方式进行扑救。在扑救过程中,要注意观察火势变化,及时调整扑火方案,确保扑火效果。

五、后期处置

1、火场清理

火灾扑灭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场进行清理,彻底消除余火,防止死灰复燃。对火灾现场的垃圾、杂物等进行清理,恢复林区的生态环境。

2、总结评估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火灾的发生原因、扑救过程、经验教训等进行总结评估。根据总结评估结果,对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保障措施

1、队伍保障

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区林业局组织30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立群众扑火队伍,加强对群众扑火队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2、物资保障

区级建立森林火灾物资储备库4个,即区林业局(1号)防火物资储备库、甘山林场(2号)防火物资储备库,曹家窑林场(3号)防火物资储备库,宫前乡(4号)防火物资储备库。其他区乡镇(场)各自建立乡级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装备、物资和防护用品等。定期对储备物资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物资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3、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通信保障体系,确保火灾现场与指挥中心之间的通信畅通。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和器材,加强对通信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交通保障

保障森林火灾扑救期间的交通畅通,确保扑火队伍和物资能够及时到达火灾现场。对通往林区的道路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道路的安全性和通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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