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公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参与度,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质量与效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陕县人民政府关于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实施联合审的通知》(陕政〔2009〕18号)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后评估。现向社会公开关于该文件在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完善性、规范性六个方面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5日期间,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或送至区司法局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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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15517984154
陕州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