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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持证】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三门峡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8 14:19     字体:

根据《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三人社办[2016]29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三门峡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本届评选推荐范围为三门峡市行政辖区生产服务岗位一线的工作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本届评选表彰“三门峡市技术能手”30名,按1:3比例确定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三门峡市技术能手”人选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同等资格,获得三门峡优秀高技能人才称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推荐:

(一)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在技能技艺方面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业有重要影响。

原则上优先推荐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手参加省级一类竞赛、全国技能大赛的职工或教师。现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退休人员不得作为推荐对象。已经获得过“三门峡市技术能手”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和评选程序

(一)“三门峡市技术能手”由用人单位填报《三门峡市技术能手申报表》(见附件2),市直有关单位、行业部门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各县(市、区)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二)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按照评选范围、条件和分配名额,负责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选拔和推荐,采取适当的方式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的人员按照排名顺序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议和公示,印发表彰决定。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推荐材料

1.三门峡市技术能手申报表(一式2份);

2.候选人事迹材料(1份);

3.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技术贡献,主要成果证明材料(1份);

4.候选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红色背景,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

5.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单位的推荐函及推荐表(1份)。

(二)上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主要内容。

①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

②候选人取得的成绩在省内、国内、国际同行业领域中(省内、国家或世界范围三个层次)的重要影响和作用;

③候选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数字量化反映);

④候选人曾获得的荣誉称号(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2)事迹材料的撰写要求。

①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②候选人所获荣誉称号,要求由低一级向高一级(即县、市、省、国家)依次写明。

(3)事迹材料的格式。

①候选人事迹材料同时以两种要求申报:一种要求字数在2000 字左右,另一种要求精选提炼在200字以内;

②统一用A4 纸打印,并以候选人姓名为文件名,以Microsoft Word 格式发到jdzx0398@163.com 邮箱。

2.证明材料要求

(1)候选人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2)候选人所获各种荣誉称号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并要求整洁、清晰,统一用A4纸复印或打印。

五、表彰奖励政策

(一)对评选通过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三门峡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对获得“三门峡市技术能手”称号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纳入三门峡市高技能人才库管理,并择优推荐参加“河南省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候选人的评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结合推荐活动,大力宣传优秀高技能人才先进事迹,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严格标准程序。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技能水平、工作业绩和一贯表现,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伪造身份、事迹或不按照条件、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推荐对象资格,并视情况取消推荐单位下一届评选表彰资格。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按本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开展评选相关工作,于12月18日前将《推荐函》、《三门峡市技术能手申报表》、《三门峡市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评选表彰工作联系方式情况表》(见附件4)及相关推荐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事务中心,电子版材料统一发至jdzx0398@163.com。逾期不再受理。在组织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事务中心联系。

联 系 人:雷洋   李航              联系电话:2976190

联系地址:湖滨区崤山路中段37号(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楼309室)

邮    箱:jdzx0398@163.com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三门峡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三人社函〔2023〕121号).pdf

   (附件2-4)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三门峡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三人社函〔2023〕121号).docx

     1.第六届三门峡市技术能手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三门峡市技术能手申报表

     3.第六届三门峡市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4.评选表彰工作联系方式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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