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园乡、王家后乡、西张村镇、大营镇:
你单位上报的《王家后乡关于收回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质保金的请示》(王政文〔2024〕46号)、《菜园乡关于收回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质保金的请示》(菜政〔2024〕25号)、《大营镇关于收回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质保金的请示》(营政〔2024〕43号)、《西张村镇关于收回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质保金的请示》(西张政〔2024〕55号)文件已收悉,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豫乡振〔2022〕52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文件精神,参照《河南省扶贫领域政务公开暨公告公示政策问答》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实施该项目,并批复项目质保金:55.57282万元(详见附表)。
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河南省扶贫领域政务公开暨公告公示政策问答》有关规定管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挤占、挪用和截留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附件:陕州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质保金一览表.xlsx
监督电话:
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电话 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电话 0371-65919535
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电话 0398-2939759
陕州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0398-3839205
陕州区乡村振兴局电话 0398-2718991
三门峡市陕州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