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区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区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区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区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全区统筹办法和全区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依据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我区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全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区委、区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和乡科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部分区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区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财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安全保密工作,承担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统筹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有关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398-3832973
(二)规划法规调研科(政务服务科)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新闻宣传、舆情管理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罢工和突发事件,依法协调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全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
联系电话:0398-3833768
(三)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劳动关系科)
拟订区统筹城乡就业规划、计划和政策,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拟订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拔、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
负责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区际劳务协作、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发展家庭服务业相关政策,统筹指导全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和相关信息工作。
负责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推动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实施国家工时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关制度规定。
联系电话:0398-3834483
(四)职业能力建设科
组织拟订全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全区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规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承担三门峡市陕州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8-3832002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任免奖励科)
负责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拟订并完善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人事管理备案事宜。
组织拟订全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和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对职称的整体数量和结构进行宏观调控,贯彻落实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有关政策,负责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推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参与人才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负责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负责联系和服务专家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与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政策。
负责承办部分区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拟订全区表彰奖励政策,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荣誉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398-3834546
(六)工资福利科
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岗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8-3834521
(七)社会保障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按规定权限组织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完善区级统筹;贯彻落实企业(职业)年金政策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贯彻落实职工因病非因公死亡待遇政策、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负责对全区企业职工退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负责拟订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标准和运行机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审核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措施。
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失业保险政策;负责全区统筹单位失业保险的管理;负责对全区失业保险业务的指导、监督、考核;建立和落实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失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全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协调处理涉及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负责区本级用人单位和上级指定统筹行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工作。
联系电话:0398-3834550
(八)劳动保障监察和调解仲裁管理科
负责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督办违法案件,指导劳动保障执法机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跨区域的重大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全区有重大影响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社会公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组织、基础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联系电话:0398-3836266
三、下属机构及职责:
(一)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1.承担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服务事项办理工作,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开展就业援助、贫困人口就业扶贫。
2.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开展对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公共创业服务工作。
3.参与拟订公共就业服务计划,并承担组织实施服务保障。承担推进全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承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5.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6.承担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的服务工作。
7.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人才经办服务工作。
8.承担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的组织开展工作。
9.承担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统计及网络安全工作;承担全区社会保障卡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12333专用电话等公共信息服务工作。
10.负责制定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中心窗口,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负责对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行为、服务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受理对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11.承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98-3832972
(二)三门峡市陕州区居民养老和工伤保险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基金申请与划拨、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基金管理、保险关系接续、内控稽核、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统计管理、档案管理、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数据应用分析,编制;上报本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制发卡证、政策宣传,咨询查询和举报受理等工作,并对乡镇(街道)的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全区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负责编制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及基础数据管理;承办全区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申报、审核。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档次和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兑付工作;承办对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职业康复机构的协议签订及管理;负责核实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对用人单位参保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工伤调查、统计和信息管理;负责参保职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跟踪管理工作,办理转诊、转院、住院审批的有关手续;承办工伤职工待遇审核,支付和工亡职工供养遗属的待遇项目审核、支付;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0398-3837715
(三)三门峡市陕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处理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处理因劳动关系矛盾而引发的突发性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联系电话:0398-3834530
(四)三门峡市陕州区人事档案管理室
主要职责: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档案信息化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档案信息研究等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配合有关方面调查涉及干部人事档案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指导和监督检查下级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联系电话:0398-3832410
(五)三门峡市陕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工作;提供劳动保障和劳动人事争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参与全区重大涉稳人事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承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8-3834523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三门峡陕州区陕州大道中段
四、政务公开目录
五、依申请公开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