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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医疗保障局职能简介

  一、单位职责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规划和法规科、政务服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调研、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组织编制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起草有关医疗保障制度草案和标准,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医疗保障系统统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并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全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

  (二)职工待遇保障科(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科)。拟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城镇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拟定全区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探索拟定适合我区特点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居民待遇保障科。拟订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拟订全区城乡居民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和支付标准;组织医疗救助,承办中央和省、市、区财政相关补助资金分配,负责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四)医药服务管理科(异地就医管理科)。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药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认定、考核、奖惩管理制度,负责建立维护区直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库。

  (五)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拟订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拟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六)基金监督管理科(基金稽查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金支付方式;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


三门峡市陕州区医疗保障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doc


三门峡市陕州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三门峡市陕州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docx


最后更新: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