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茅乡党委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 详细]
张茅乡位于陕州区东部,距三门峡市区15公里、陕州城区32公里,乡域面积92.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1286亩,是标准的旱作农业乡镇。全乡下辖 22个行政村,147个村民组,153个自然村,5429户20687口人。310国道、陇海铁路、连霍高速公路、郑西客运专线贯穿东西,全乡交通便利。全乡矿产资源丰富,主要以石灰石、硅铁石、重晶石为主,特别是陶土和金属镁,储量达600万吨和1000万吨,具有很高的开采价值。境内有锦荣水泥和神通碳素两大工业企业。 [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