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茅乡组织机构
单位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张茅街
联系电话:0398-3411016
邮政编码:427121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 15:00-18:00 ;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领导班子:
刘 锋(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薛彦宾 (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所。
水卫东(人大主席)
分管党政办,负责人大、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市长热线、机关日常管理等工作,牵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联系单位:清尘公司。分包东村、宋王庄、麻塘湾。
杨 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负责武装、民兵预备役、财税收入、总部经济等工作。联系税所、工商所。分包南头、位村、清泉沟。
胡 珂(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
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社会稳定、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社会治理、矛盾纠纷排查、来信来访处理、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妇联等工作。联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中心校。分包西崖、后崖、丁家庄。
郝倩倩(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纪检工作,负责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包张茅、韩家沟、白土坡。
刘江弟(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分管党建办,负责组织建设、宣传、统战、共青团、科协等工作。分包西坡脑、山口。
张新波(党委委员、副乡长)
分管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防火、防汛、营商环境优化、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服务等工作。联系单位:自然资源所、供电所、风电。分包杨村、贯耳沟。
员孟孟(副乡长)
分管乡村振兴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扶贫、乡村振兴、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划生育、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工作,联系卫生院、互助会、基金会;分管张茅社区、东村社区、幸福里小区、聚馨苑小区。分包苏村、草地。
段玉霞(副科级组织员)
分管村镇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乡规划、村庄规划、乡村建设管理、公路、危房改造、行政执法等工作。联系单位:移动、联通、电信。分包庙坡、瓦山沟。
刘保平(乡长助理)
分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检测、烟叶、林业、水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等工作。分包刘家河、上坡。
机构组成:
张茅乡设下列机构
(一)统一设置机构10个: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应区党委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改革办、机构编制、督查等部门。
2.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对应区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3.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对应区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工信和科技、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金融等部门。
4.乡村建设办公室。
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对应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乡村振兴、水利、人防、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
5.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对应区教育体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
6.平安建设办公室。
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对应区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网信、信访等部门。
7.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应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等设在区的综合执法机构及区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8.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应区行政审批和信息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9.应急管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对应区应急管理等部门。
10.退役军人服务站。
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对应区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
(二)实行属地管理机构3个:
11.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财政所。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主要职责为负责乡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收支管理;负责辖区内涉农及社会保障等专户资金的管理和核算;负责村级资金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和兑付工作。
12.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自然资源所。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主要职责为负责宣传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方针政策;协助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以达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巡查,配合区自然资源局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负责辖区内土地调查、统计等地籍和矿产资源工作;协助区自然资源局做好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土地有偿使用以及调查处理。
13.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机构规格为副科级。主要职责为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办理有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依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的监管;承办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简易程序案件,承办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一般程序案件;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参与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